第 176 章 09【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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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情依言换上了那套西装。

大的穿衣镜前,长发青年面上没什么表情,冷冷淡淡地瞧着镜子里的自己。

镜子里,是个穿着黑色西装的长发青年。

昨天无情来的时候,自然是束着发髻的,今天出门的时候顺势就拆了,他不乐意把头发高高地扎成一股,于是就那么垂着。但是古代人嘛……自小就是不乐意“披头散发”的,于是出门之前,他想了想,找秦蔻借了个小皮筋,只抓起一缕头发,在脑后象征性地扎了个半低马尾,柔顺的垂着。

镜子里的长发青年黑发如墨一样的漆黑,两只眼睛也是漆黑的,却亮得很,像是两点暗器刺过来的冷芒,又像是高悬空中的寒星。他身上穿着件合身的黑西装,袖口处,白色衬衫露出一小段袖口,很好的包裹了他的手腕。

他大概是个冷淡而严谨的人吧,衬衫袖口处的扣子好好的扣完,使得袖口收紧,手腕被包裹,只延伸出一只苍白的、骨节分明的的手。

这只手安静的放在他自己的腿上,手背上淡青色的脉络清晰可见,手指甲剪得很短,圆而洁净。

这个店的女店员在瞧见无情之后当即倒吸了一口冷气。

无情听到声音,撩起眼皮,淡淡地瞧了她一眼。

女店员:“…………”

女店员又倒吸了一口冷气。

无情:“…………”

无情又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

……果然,很怪。

一个古代人是不可能在第一时间拥有现代人的审美意识的。

他在理性上观察到了街上许多海报和视频里的人是这么穿的,也大致从那些东西的氛围里猜测到这应当是一种很上流的打扮。但是在感性上,他一瞧见这个,还是觉得……啊,好怪。

为什么要在脖子上缠上这样一条叫做“领带”的东西呢?

无情这样想着,便伸出了一根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抚摸上了他的领带夹,领带夹上的金属光芒被他如此冷淡且温柔的抚过,黯了一瞬,又亮了起来,反射着店里的灯光。

店员又倒吸了一口冷气。

无情:“…………”

无情:“…………?”

他抬头去找秦蔻,秦蔻正忙着给他拍照呢,他安安静静地坐着,安安静静地等她忙完,才略带困惑地问:“……很丑么?”

秦蔻:“…………”

秦蔻板着脸:“……你哪里来的这种错觉?”

无情斜眼又瞟了那从刚才开始一直不停地倒抽冷气的店员一眼。

秦蔻:“…………”

秦蔻有点不可置信地问:“难道你在你们那里……就被丢过手帕还有果子什么的么?”

她以为无情在街上走的时候都是掷果盈车……啊不,掷果盈轮椅的呢。

无情……无情僵硬了一下,摇了下头。

他还真没有!

他在大街上一般也不会推轮椅,都是坐轿子,轿子嘛,四面都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哪里会叫人看见他长什么样儿。

轮椅一般是在府里才推,或者是在什么地方坐着和人要说话的时候才坐。

况且他因为工作原因,很多时候都和凶恶之徒打交道,凶恶之徒嘛,碰见他基本就等于要死,谁能挤出个好脸来?捕快长的再好看,犯人的表情看起来也和哭似的。

这就导致无情对他自己长得有多好看并无多大概念。

好看的人也不是天生就对自己的颜值非常自信的,只有受到不断的优待与追捧之后,才能对自己的美丽有正确的认知。

就好比秦蔻吧,从小到大,都是别人哄她的时候多、她哄别人的时候少,所以才自信心膨胀,随时随地飘飘然,随口就理直气壮地要求别人“夸我夸我、哄我哄我!”

林诗音也是大美人,但她就不会有这种理直气壮,甚至她还很不自信。秦蔻一直觉得她去做古装的博主一定会大受欢迎,但林诗音却一直有些踌躇,她不相信自己会有很多人喜欢。

李寻欢的那两年冷待,的确摧毁了她很多。

无情是没被人PUA过,不过看来他是属于深居简出型的。

适当的美而不自知,的确会让人身上呈现出一种更独特的风味。

秦蔻摸摸自己的脸,觉得无情更有风味了。

无情:“…………?”

总觉得秦蔻的脑子里想法很多。

他有点莫名其妙的,瞧了一眼镜子之中奇怪的自己,又瞧了瞧秦蔻开开心心的样子,轻轻问:“看来你觉得这衣裳很不错。”

秦蔻说:“很好看的~”

无情说:“你很开心。”

秦蔻心想:打扮洋娃娃能不开心么?

面上却是歪了歪头,眨了眨眼,说:“你不开心么?”

无情神色还是冷冷淡淡的,他没说什么,只是用手控制了一下轮椅的操作杆,轮椅在原地转了一圈。

秦蔻:“…………”

这……这是表达了主人公怎么样的思想感情呢?

看不懂、看不懂。

冷血也去换了一套衣服——因为一开始他身上穿的是陆小凤的宝可梦精灵球主体红白T恤。

冷血不是很习惯于穿颜色这么艳丽的衣服。

秦蔻给他挑了黑衬衫和休闲裤,搭运动鞋,毕竟是个小年轻嘛,不必穿尖头皮鞋这么有气势的东西。

然后就是帮一点红买衣服,这人大概是没什么自己购入服装的念头的,如果秦蔻不说,估计可以就穿着夏天的轻薄紧身短袖一直晃荡到十月份。

秦蔻:“…………”

秦蔻瞪他一眼。

一点红:“…………?”

秦蔻命令:“快挑。”

一点红:“…………”

一点红表示遵命。

其实商场里的这些服装店,早在夏天的尾巴时,就开始上初秋的新款了,现在已经是中秋节前后了,这新款都换了两波了。

总的来说,初秋的男士穿搭,还是以细编织的针织毛衣和长袖衬衫为主,颜色鲜亮的也不多,就是那灰色黑色白色三板斧,一眼看上去黑压压的。

好在一点红本来就不喜欢鲜亮的颜色。

从这一点上来说,他和他的同类(?)冷血还蛮像的。

他随便挑了几件,挑剔的秦蔻觉得不好看,板着脸摇摇头,又自己动手挑起了衣服。

给红哥挑了件中高领的黑色细编织毛衣。

细编织的毛衣和粗编织不一样,粗编织给人的感觉是柔软、蓬松的,细编织反之,是贴身且细腻的,她的红哥身材巨好,当然是要多展现展现。

一点红自试衣间走出来。

黑色的毛衣一点儿都不扎人,薄薄一层,贴在身上,很忠实地勒出他紧实有力的大臂肌肉的形状。他都懒得看一眼穿衣镜,直接转身对着秦蔻,又伸手轻轻地拽了一下衣服领子。

他大概是第一次穿这种领子的衣服吧。

惨白的成熟男人被黑衣包裹,中高领恰恰好裹住了他一半的喉结,叫人的注意力都忍不住放在那个地方,看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然后视线会不自觉的放在他脖颈侧淡青色的经络之上,然后才是被紧紧包裹住的、流畅、结实、极富爆发力的身躯。

无论看了多少回,秦蔻还是觉得这个肤色和这个身躯反差感是真的巨大,也真的超性感的。

这种衣服就让人很想就隔着这一层薄薄的衣服去贴贴他,他炙热的体温完全可以透过衣服灼伤她吧。还有手,如果把手放在衣服里面的话,这种柔软贴合的面料一定可以把手的形状还有他肌肉忽然的紧绷给诚实呈现出来。

虽然说夏装也可以,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感觉秋装更刺激!

秦蔻:o(*////▽////*)q

秦蔻:☆▽☆

一点红:“…………”

他一扭头,就瞧见他的蔻蔻眼睛亮得要命!

那种亮晶晶的眼神里还有一种他特别熟悉的,她经常会在卧室里头出现的那种直勾勾的火焰,一点红忍不住笑了下,对店员说:“就这件,拿两件,包起来吧。”

这样他的心里就又舒服很多了。

……刚刚蔻蔻眼神亮晶晶地盯着无情的西装打扮的时候其实他心里还略有些不爽的。

店员正盯着这个长发男人巨优秀的身材看,忍不住又夸赞了两句。

如果是刚来的时候,估计一点红听见这夸赞都要浑身不自在了,现在他却可以泰然自若地站着,轻轻颔了下首作为回应,说了句:“多谢。”

然后休闲长裤和衬衫也是要买的,秦蔻顺便买了两件黑白纹样的毛衣休闲背心,给他配衬衫穿。

西装外套就算了,还是夹克更配一点红。

还得是黑色的皮夹克,美式飞行员外套就算了,看起来好蠢。

等从这里出去的时候,一点红比进来的时候就更时尚了一点。

阿飞去童装区,整了两件带帽子的卫衣,配到膝盖上方的短裤。

秦蔻是觉得小男孩穿短裤很好看啦……又很纠结穿短裤万一受了冻以后老寒腿可怎么办?老寒腿的飞剑客还能是飞剑客么?

最后决定多买两条打底裤!

什么打底裤是女孩儿穿的,这话完全是在放屁。打底裤不就是带着弹力的在里头穿的裤子么,哪分什么性别啊。

七八岁的小孩子,如果是在社会之中长大,无孔不入的性别意识早就养成了,而且这种性别意识一般还非常刻板机械。

前两天,秦蔻带着阿飞去小区楼下遛弯,正巧碰上了几个小男孩。秦蔻就想着要阿飞去和同龄的小朋友玩一玩,结果那几个小男孩大声说不和他玩,因为他是女的。

秦蔻:“???”

阿飞很瘦啊!

这年纪的小男孩,瘦削的下颌骨都出来了,穿着短袖的身体都能瞧出一层薄薄的肌肉,就算他长得非常好看,也一点儿不像女孩子啊?

小男孩说他留长头发所以是女孩。

秦蔻:“…………”

阿飞十分不屑地冷哼了一声。

秦蔻对他说:“你可别学他们这么笨。”

阿飞说:“哼!”

山野里出来的阿飞的确像是一张白纸一样,但这张白纸与别的白纸不同的是,他其实很有自己的主意,也足够的坚韧,根本不可能由着别人肆意的去涂抹。

谁要是真把他当七八岁小孩子那么去骗,肯定是要吃不了兜着走的。

所以阿飞完全没有那种莫名其妙的刻板性别印象,他还觉得打底裤挺好的——古代人见到有弹性的衣服好像都会惊一下然后非常喜欢,陆小凤第一次看到运动裤的时候拽着那个松紧腰带把玩了好一会儿呢。

傅红雪……

傅红雪今日心力交瘁,没来参加换装游戏,秦蔻给他捞了两件高领毛衣。

至于陆小凤,秦蔻完全没管,翻着白眼说:“你自己买别问我啦!”

陆小凤:“…………”

陆小凤愤怒:“你这人怎么区别对待!”

秦蔻:“男装都长一个样儿,一点都不好逛,我要去逛女装区!”

陆小凤:“哪有都长一个样,你看这条裤子和这条裤子……”

秦蔻:“…………”

秦蔻震惊:“这不完全一样么,连颜色都差不多。”

她又想起了她爸爸那十几条看起来完全一样的西装裤,他还能滔滔不绝地说出每条裤子的妙处……

所以说,什么男人都眼瘸、看不出女朋友的穿搭妆容区别,大概率只是扯淡以及懒得注意而已。

秦蔻拉着林诗音去逛女装区。

女装区的颜色就比男装区那黑灰白三板斧要鲜亮多了,看着也叫人赏心悦目的,林诗音买了条连衣长裙,秦蔻也买了上下两件套的裙子,裙子是长度到小腿的鱼尾裙,再冷一点的时候,外头套上大衣,感觉看起来像特工。

又买了件V领的红色马海毛衣,买了条阔腿牛仔裤,当场就那么搭配起来穿着走了,因为觉得今天带出来的包似乎不是很搭这套鲜亮的秋装,她又钻进店里买了个新包,是圆圆的经典款斜跨包,再买一个同款送给林诗音。

林诗音已经不是刚来时候的样子了,她和秦蔻的关系好得很,手上又自己捏着钱可以回礼,根本不需要去推拒,安安心心地受了这份儿礼,和秦蔻一块儿试耳环,为她买了对珍珠耳环。

秦蔻当场换上。

一点红面无表情、毫无怨言地拎着大包小包走在后头;陆小凤一只手插兜,一只手拎着自己的东西,在电玩店门口探头朝里面看。

冷血大概觉得自己太过于无所事事、连大师兄的轮椅都不必他推着,就想着也帮秦蔻拿一点东西,结果被一点红那冷飕飕的眼神弄得莫名其妙。

无情:“…………”

无情无声地叹了口气,对他那眼神清澈得要命的小师弟说:“不必多事。”

冷血:“…………?”

什么意思?

众人在商场里消磨了大半天,中午去吃了烤鱼,人多,上两条鱼,一条辣的一条不辣的,秦蔻没那么爱吃鱼,吃烤鱼都是为了吃里面的豆花和土豆片,再加一份面。

结果没想到这家烤鱼店最好吃的东西居然是甜品——玫瑰酒酿小圆子。

玻璃小盏里头,粉红色的玫瑰绵绵冰高高地堆起来,周围摆了一圈儿实心的糯米小圆子,金色的小杯子里放着粉红色的玫瑰酒酿,吃的时候往上面一浇——

这个十分具有巧思的甜品成功吸引了队伍里两只狼崽的注意力,一点红和冷血都很喜欢,开犬舍的秦蔻也很喜欢,三个人一口气吃了六七盏,吃的店长都在旁边咯咯笑,说要送果盘给他们。

秦蔻说:“不要果盘,再送我们一个甜品吃嘛。”

店长说:“好叭好叭,对了,待会儿可以合个影么?小姐姐你们是模特么?”

秦蔻神秘地微笑着,很爽快地答应了合影的要求,但没回答关于模特的问题。

队伍的第三只狼幼崽注意力不在这里,他的注意力都在薯条小食上……咔哧咔哧吃个不停。

秦蔻觉得这个年纪的小孩好像都对炸的金黄的薯条啊、炸鸡块啊格外喜欢,油炸食品简直就是小孩诱捕器,连阿飞这种小孩都逃不过。

秦蔻:邓布利多摇头.jpg

心满意足地吃完饭,又溜去秦蔻喜欢的法甜店,打包了几个拿破仑,下午当下午茶吃。

然后大家一起回家,逛了一上午,也该歇歇了,秦蔻拉着一点红回屋睡午觉,结果因为她太喜欢这件中高领的贴身针织衣物,睡午觉活动瞬间变味,热情活力!

下午,秦蔻醒来的时候,发现无情和冷血又开始自虐了——他们因为原著的书籍得运输三四天才能到的关系,决定先继续看改编的影视剧。

结果就看到了很多奇怪的东西……

比如说可以从轮椅里伸出两条机械触手、像抓娃娃机一样抓犯人的无情。

陆小凤差点笑裂开。

他还顺便推荐了无情一个单机游戏,无情拿过来一看——《黄金矿工》。

无情:“…………”

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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