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6 章 35【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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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点红:“…………”

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

秦蔻的这个猜测,那当然是百分之百的正确了。

要武林高手走正常的路,那基本上是件不可能的事情……不,应该这样说,对于他们这些武林人士来说,根本没有什么路是不正常、不能走的。

譬如一点红自己,他其实经常上屋顶和走窗户进屋子……

自来了现代之后,这两样就都再不做了,楼太高,想攀上去当然也行,但是一般来说,即便是武林高手,也不会闲着没事去攀几十丈高的大楼。至于从窗户进门,那就更不可取了,一来十分没必要,二来,高楼层的窗户都设计成了绝不可能让一个人通过的开关方式,说是为了防止意外发生。

所以他们都是老老实实坐电梯上下楼的,一点红不太喜欢电梯,和秦蔻一起出门时会进去,平时自己出门都是走防火楼梯。

当然了,不会突然蹿上屋顶不意味着他们就能好好走正路了。

这个东西它就是一种习惯,譬如一点红在去某个地方时,如果中间恰好一堵墙,需要绕远路时,他通常情况下只会双手插兜看一眼,然后旱地拔葱,轻轻松松跃过去。

至于那墙壁之上通常会有的、用以防止人翻墙的玻璃渣、铁丝一类的东西……那就不是用来防他的,根本连眼皮子都不用抬一下。

秦蔻:“…………”

秦蔻问:“……那监控呢?”

一点红沉稳地道:“放心,用扬尘迷了。”

监控太多,倒是叫人放不开手脚,不过好在这地方也并不是每条街、每个路口街角全都覆盖监控,一点红也只是碰到前头有墙挡着的时候懒得绕路而已,偶尔碰上监控,用地上的扬尘迷上镜头一把,也就是了。

但这事儿他从来没和秦蔻说过。

秦蔻说:“所以那个翻进小区的人是你?”

一点红点了下头。

秦蔻又说:“那直江池呢?你干嘛要从里面游过去……啊不,应该是从上面飞过去?”

一点红道:“是楚兄。”

秦蔻:“?”

秦蔻狐疑:“你们什么时候一起去直江池公园的?”

一点红道:“前天,你已睡了。”

秦蔻就明白了。

花满楼去过医院之后,秦蔻的“空间乱流掌控计划”就正式开启。

秦蔻那天给她妈妈打过电话之后,她妈妈就自己去了外婆家,翻了几本曾外祖母曾经写过的笔记拿给她。花满楼去过医院之后,这件事情突然变得急迫起来,她这才开始提上日程,每天坚持练习。

这种练习……怎么说呢,就真的很耗费精力,秦蔻每晚练习两小时,都能累得倒头就睡,第二天浑身肌肉都是那种乳酸分泌过多导致的酸痛……

所以她最近睡得还蛮早的,而且睡得很死。

古代侠客们都是精力充沛的夜猫子,大半夜带着酒去公园里把酒言欢也不算什么。

而至于楚留香为什么要从直江池上飞过去,一点红只解释道:“他想吃淀粉肠。”

秦蔻:“?”

秦蔻:“哈?”

一点红道:“只是公园里头没有,用地图搜了搜,摊子在外头,懒得多绕路。”

直江池公园,就是围绕着直江这样一个大湖所建立的公园,他们当时就在公园深处,要想出去,要绕着湖走大半圈。

这楚留香哪里愿意?

一个以绝世轻功闻名江湖的风流浪子,若是会乖乖地走正路,那才是奇了怪了。

好在夜已经深了。

好在他们都有提前观察的习惯,记性也都很好,知道什么地方是监控死角。

楚留香懒洋洋地站起来,伸展身体,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

他的长发绾在脑后,这一天穿了件迪斯科领的黑衬衫,这种衣领比寻常衬衫的衣领更尖、也更宽大一些,领口当然也很大,楚留香习惯从第二颗扣子开始扣衣裳,如此便显得愈发随意。

他立在原地,只瞧了一眼湖面,忽然轻轻一笑,道:“我去了!”

说着,凌空而起。

说实话,第一眼见楚留香的人,其实大都会难以相信他的轻功卓绝。

轻功好的人,一般都身体轻灵纤细,故而江湖上的女子高手,通常上来说都比男人更擅长轻功。

而天下最不擅长轻功的,就是那些练诸如“金钟罩铁布衫”这样的横练功夫的,因为练这种功夫的人往往要求一个铁打般的体魄、要求日日夜夜打熬体力,功夫路数只突出一个硬字,并不讲究敏捷轻灵。

但楚留香……楚留香的确是个非常不一样的人。

他身形高大,只站在那里,就极具压迫感,浑身都充满了力与美,然而他的动作却是优雅而轻灵的,倘若他想,即便穿着一步一踩的尖头皮鞋,他也能不发出一丝声音,至于他自己发明的那种,用浑身毛孔去呼吸的法子……一点红知道了这件事之后,总觉得楚留香处在一种从人到人鱼的进化过程中。

总而言之,他的轻功非常之高。

他只那样说了一句,整个人便已负着双手飞了出去,皮鞋轻轻踩在湖面之上,只如一滴水珠落入大海,只泛起了两三圈浅浅的涟漪,后而无声,他整个人已如轻烟一般,消失在这大而平静的湖面之上了。

再踏月而归时,便真的说得上是那“踏月留香”四字……只不过留的是淀粉烤肠的香。

其实以前在江湖上时,说楚留香身上带着郁金香的淡淡香气,这个……这个事情其实还值得说道一下。

众所周知,楚留香的鼻子完全坏掉了,闻不见味道。

那么他就绝不可能自己给自己弄什么郁金香香粉之类的玩意儿,以前说他“踏月留香”,其实是他的三个义妹,出于一种类似于团建的考量,经常换不一样的香包,一做做四个,人手一个一模一样的。楚留香也是这团建小群体中的一员啊!要带、必须要带。

来了现代之后,他的鼻子还是没治。

那天去给花满楼看眼睛时,他们还顺便去挂了一下耳鼻喉科,给楚留香看了看,不过鼻炎这种东西大家懂得都懂,能治好的确实寥寥,所以只是开了点药和喷雾。

所以踏月留香的楚香帅,对现代的香水自然也无甚爱好。

但秦蔻很爱啊!

而且她就是觉得,只有楚留香这样超强气场的酷哥,才适合用古龙水啊!从身边走过去之后的留下的那种淡淡麝香余韵……那种又渣又鬼畜又迷人的味道一下子就出来了。

虽然又渣又鬼畜什么的多半都是错觉而已。

楚留香自己倒是无可无不可,既然秦蔻很是喜欢,就每天也象征性地拿起古龙水喷在手腕与脖颈后。

但大晚上去公园里喝酒吃鸡爪吃淀粉肠什么的,就实在不必涂什么古龙水了。

因此那天踏月留香的楚香帅是……孜然味的。

秦蔻:“…………”

施展绝世轻功去买淀粉肠,总有一种用大炮轰蚊子的诡异感。

但是还挺有画面感的。

不过!事情还没完!

她又指着一条X博吐槽,说:“那这个呢!那这个呢!这个也在咱们家附近,钻缝隙……不,这是谁啊?你可别说还是你们。”

一点红嘴唇动了动。

秦蔻扶额:“……这又是谁,又是为什么呢?”

一点红道:“陆小凤,他要露一手缩骨功。”

秦蔻惊奇:“他还会缩骨功?”

不错,他会。

陆小凤学的武功,没有所谓的正统、也无所谓从一而终,练剑就是练剑、练刀就是练刀,他小时候都是瞧见什么有意思、就去学什么,功夫学的博而杂。

这样子的人,其实往往都成不了大器,因为武学一途,深奥崎岖,若只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学,顶多只能学个皮毛,许多个皮毛加起来,那也只是个面积比较大的拼凑皮草而已。

但陆小凤又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天才了。

他竟学什么都能学好……除了唱歌。

而且他学过十八般武艺之后,竟对十八般武艺的出招路数都熟到了极点,由此竟自创了一门武功,也就是神之又神的灵犀一指。

无论是什么样的武器,他的两根手指头一伸,都能夹住。

陆小凤的至交好友西门吹雪曾瞧着他的两根手指,竟问:“你的这两根手指卖不卖?”

当时的陆小凤:“…………”

其实西门吹雪这个人,瞧着冷冰冰的,说话还挺幽默,就是他偶尔开这种玩笑的时候,都叫人感觉冷得不太想笑。

灵犀一指曾让陆小凤数次自危险中逃脱。

而最为惊险的一次,无疑就是他夜探平南王府,与白云城主叶孤城对上的那一次!

叶孤城早就听说了陆小凤的厉害,所以他一定要来试一试。

天外飞仙,如此迅捷而辉煌,如匹练、如雷光。

陆小凤急退,冰冷地剑气已砭入肌骨,令人的骨头也发僵,他们那时正在王府的宝库之中,叶孤城出剑的力道控制得很精心,绝不肯多费一丝力气,陆小凤急退之后,身子已贴上了冰冷的石壁,面前的剑却已到了胸膛!

那个时候,他习武的博而杂忽然就发挥出了极大的威力。

他使出了他的缩骨功,以至于他的胸膛忽然好似怪异地陷下去一块,好似肋骨与脊柱已紧紧相贴,叶孤城只是怔了那么一怔,陆小凤已伸出了手指,夹住了他的剑锋。

这也算是一门绝技了。

那天的直江池之会到最后,陆小凤醺醺然唱起了歌,路过一堵中间开了一道缝的墙,便回头扬唇一笑,说要给他们看个好玩的。

然后就从那道看起来不太可能钻过人的缝隙里过去了,站在对面很快乐。

当时的一点红:“…………”

可以但没必要。

他莫名想起自己前两天网上冲浪的时候瞧见的那个“老婆不在家男人都会玩什么”的弱智视频,诸如凭空投篮之类的……

总而言之,事情就是这个样子的。

低德地图,相当无辜;古代侠客,坏事做绝;X市人民,水深火热,骂声一片。

秦蔻立在原地,陷入沉思。

秦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笑到捂脸发抖。

一点红:“…………”

一点红长长地叹了口气,正好已结完账了,他顺手从手里拎着的购物袋里拿出瓶水,拧开瓶盖,递给秦蔻。

秦蔻咕嘟咕嘟喝水,总算笑停当了。

她正色道:“这个事情……你们下次就别开着导航了啊,悄咪咪翻就行啦。”

侠客们偶尔翻个墙、缩下骨、运下轻功,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根本没必要严词禁止,而且他们的确都是人中龙凤,想避开监控也很容易,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唯一能提的要求就是千万别开着地图干这些事了,对可怜的X市路痴市民好一点吧!

一点红:“…………”

一点红:“嗯。”

两个人就拎着购物袋往回走。

其实是秦蔻两手空空,一点红拎着购物袋跟在她身边。

进超市的时候是晚上七点,太阳还没下山,出来的时候却已经八点半了,天色已完全暗了下去,路边的灯光打在地面的石砖上。

秦蔻很喜欢这里的地面,大而方正的地砖之上,有光亮打下的时候,就能瞧见一点一点亮晶晶的光芒,踩在上面,就好像踩在星星碎屑上一样。

她的人字拖“踏啪”一声踩上去,艳红色的脚指甲被头顶的路灯灯光所照耀,反射出一点艳色的光芒来。

一点红抬起头来,视线很平。

他忽然说:“你刚刚问我,最喜欢什么地方。”

秦蔻:“啊?唔!”

聊天嘛,又不跟做演讲一样,得有个中心思想,通常都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秦蔻说话也常常都是漫无目的的,过去就过去了。

但一点红不一样,他似乎对别人说的每一句话都记得很清楚。

秦蔻瞧瞧他,问:“对哦,你还没回答我呢?你是更喜欢去看电影呢,还是更喜欢去吃烤肉?”

电影,虽然他看鬼片时面无表情的,但去电影院看巨幕的《弟斯拉》时,明显被吸引到了,眼睛一眨不眨的,连可乐都没喝几口。

烤肉他也喜欢的。

古代侠客们都是肉食动物!秦蔻也是肉食动物!

一点红瞧着她,道:“超市。”

秦蔻一愣:“嗯?”

一点红收回了自己的目光,淡淡道:“我倒是更喜欢逛超市。”

秦蔻抬眸,目光就落在了他的下颌骨线条上。

冷硬非常,嘴唇很薄,瞧上去就像是个又无情、又冷酷的人。

秦蔻说:“我也喜欢逛超市。”

是的,她很喜欢的。

小时候喜欢和爸爸妈妈一起逛超市,那个时候只喜欢逛零食区和玩具区,爸爸妈妈去卖肉的地方、卖家电的地方看一看,她就觉得无聊,没意思。

小时候的她最喜欢幻想的一件事,就是有一天超市下班锁门了,但她一个人在里面,一晚上都可以随便的造作薯条饮料和果冻。

长大以后,她经常和朋友们一起来逛超市。

必须得是真正的朋友,不能是虚假的朋友。

在超市里晃晃悠悠,大多是时候买东西都不是重点,聊天才是,能指着一瓶盐都能从盐之花聊到古代制盐……说的多半内容还可能是错的,逛一圈超市,能一直絮絮叨叨漫谈天地,那才叫舒服呢。

想找个搭子是很容易的,但想找那种轻松的、愉悦的,看到一袋米都觉得有趣能聊半个点的氛围却很难得。

况且有些搭子还属于经常给你搞点负面反馈,譬如当你觉得一件事有趣的时候,TA就会表示“这有什么有趣的呢?这有什么好玩的呢?”

扫兴!

因此除却工作时间之外,秦蔻宁愿自己一个人呆着,也绝对不要去和说不到一起去的人交朋友,才没有必要!

所以这两年,她其实很少自己来逛超市,想吃什么都是直接APP下单送上门的,因为身边确实没什么人能这样子一起逛。

但这个夏天……她觉得很幸福。

吃火锅也幸福、去浴场也幸福、看电影也幸福……逛超市也幸福。

幸福是很细碎的东西,你说不上来具体的某一件事,但是这种如温水般的感觉一直都在,一直都包裹着她。

所以她就说:“我也喜欢逛超市,我非常非常喜欢逛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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