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2 章 122个顶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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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禾一直记得,她目前身处的世界只是一本名叫《娱乐时代》的小说,所有人都只是里面的角色。

就算是乐坛顶流的江晔也不例外。

一个纸片人怎么会喜欢她?

高兴之余,心里跳出了这个问题。

“什么是纸片人?”江晔疑惑地问。

他设想过自己说出来之后,萧禾会有很多反映,无论是点头还是拒绝都可以接受,却没预想到这一种。

萧禾之所以一直囤放物资,就是觉得自己总有一天会重新再穿回去,提前准备好东西,等回到末世之后就能使用。

可是随着时间推移,她和这个世界的羁绊似乎越来越多。

最开始只是被动接受这个角色留下的艺人,单纯地履行职责,再到主动和人签约,逐渐喜欢上经纪人这个工作。

现在又多了其他因素。

一个正常人可以和纸片人在一起吗?

萧禾正想着,突然回想起剪辑室的那个亲吻,愣住。

似乎……也没什么不可以?

刚才江晔说喜欢她的时候,心里那份雀跃,就连她自己都无法忽略。

可是如果自己某一天忽然回到末世,空间只能装载变异兽和死物,不能放活人,江晔怎么办?

萧禾仔细思索着这个问题。

对面的江晔见她迟迟不回答,目光渐渐暗淡下去。

“我知道了。”

萧禾还在思考该怎么处理江晔,突然听见这话,有些疑惑。

一抬头,见江晔蔫蔫的,像是被人抛弃在路边的小狗。

“等等,你知道什么了?”

她什么都还没说呢。

却见江晔忽然站起身,整理好有些凌乱的衣服,然后抬头朝萧禾笑了一下,明亮的眸子里又重新燃起火焰。

“那我可以追你吗?”

“?”

萧禾有些疑惑。

她被成千上万的丧尸追过,被变异兽追过,甚至还被抢夺物资的其他异能者追过,但就是没有被人追过。

被人追是什么感觉?

有丧尸追刺激吗?

一边想,萧禾点了点头。

见状,江晔顿时一喜,马上兴冲冲地走了。

第二天,萧禾刚睡醒,门铃忽然响了。

一打开门,迎面看见江晔正站在外面,手里提着做好的早餐,热气腾腾。

“我做了早餐,一起吃吧。”

萧禾熟练地侧身,让他进去。

自从她搬过来之后,就经常在江晔家蹭吃蹭喝,夏知北和夏知南两兄弟见状,熟门熟路地在餐厅坐好。

看着眼前这一幕,萧禾有些疑惑。

这似乎和平时没两样。

等吃完饭,江晔跟着萧禾一起前往公司,当她的小尾巴。

他最近的工作不多,只有零星几个活动,每次参加完脚不沾地,直接火速回公司找萧禾。

萧禾喝水,他递杯。

萧禾开会,他围观。

这样跟着几天,萧禾还很淡定,剑哥先忍不住了。

开完会,他一把拽着江晔,把他带到旁边的休息室。

“最近你怎么回事?每天跟在萧禾旁边。”

这几天无论萧禾出现在哪儿,身边总是能看到江晔跑前跑后,知道的是歌手,不知道的还以为江晔是萧禾助理。

江晔语气认真:“我在追她。”

噗——

剑哥一口饮料直接喷了出来,震惊地转头看去。

“你说什么?!”

“我在追萧禾,已经好几天了,你看不出来吗?”

剑哥摇头。

“看不出来,我还以为萧禾给自己招了一个新小弟。”

他心中一片万马奔腾而过,像是平地被扔下来一个手榴弹,但烟雾散去之后,整个人又慢慢冷静下来。

江晔喜欢萧禾已经是早有苗头,只是没想到萧禾亲都亲了,竟然还想不负责。

呵,渣男。

不过从江晔最近的一举一动来看,还真看不出他正在追人。

这其实不怪江晔。

他第一次追人,还特意查询了一些资料,结果上面提供的建议都有些不合适。

——下厨。

他早从去年开始,就承担萧禾家的饭菜。

——共进晚餐。

别说是晚餐,就连早餐和中餐,他们都是一起吃的,因为萧禾吃饭必须和他在一起。

——经常见面,培养感情。

他们住在上下楼,在同一家公司,还是经纪人和艺人的关系,加上工作的原因,有时候甚至一天二十四小时几乎都泡在一起。

江晔看了一圈,发现这些事情本来就是他们的日常。

于是,他只能把查到的资料再次贯彻到底,然后就成了黏人的小尾巴。

他因为没经验,束手无策,可萧禾何尝又有经验?

萧禾但是被丧尸追过很多次,但是人没有。

所以,她像平时一样喝着江晔倒好的咖啡,披着他准备的小毯子,一边想:江晔说要追她?怎么还不开始?

江晔内心:我早就已经开始了啊。

剑哥听完他的忧虑,感觉自己都快急死了,恨不得化身按头小分队,直接动手。

“萧禾她就是一块石头,你这样不行。”

江晔疑惑地看来。

“那怎么办?”

剑哥作为已经结婚的过来人,笑了一下,十分有经验道:“投其所好,女人不外乎喜欢鲜花钻石和包包,你多买一些送过去,她很难不心动。”

然后拍了拍江晔的肩膀。

“加油,哥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说完转身离去,深藏功与名。

江晔仔细琢磨这句话,却有些犹豫,因为剑哥说的这些东西,以萧禾的性格都不喜欢。

她喜欢的是另一种东西……

——

下午五点,临近下班的时候,一辆大卡车停在了蓝星娱乐大楼门口。

朴实无华的卡车和周围时尚的装潢格格不入,车才刚停稳,几个训练有素的工人马上开始卸货,然后源源不断地往公司里搬。

蓝星娱乐的员工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情景,纷纷停下脚步,震惊地看着他们的动作,不明所以。

剑哥刚和江晔传授完自己的恋爱技巧,相信很快,萧禾和江晔就能成了。

到时候,他也能算得上半个红娘。

一边想着,剑哥穿过走廊,却忽然看见几个穿着制服的工人正把一袋一袋的东西往公司里搬。

他好奇地跟着,发现他们竟然和自己来到了同一个楼层。

那群工人搬着东西齐刷刷地走进萧禾的办公室,里面传来一个熟悉的说话声:

“就放在这里,我待会儿自己搬进去,”

“麻烦大家。”

等工人全部离开,剑哥走过去,看见萧禾的办公室里多出了一座“小山”。

他瞪大眼睛。

“这些是什么?”

“米。”

“我早上跟你说的,你都忘记了?”

“记得,但是我想了想,你说的那些东西萧禾都不喜欢,我就换了一下,想给萧禾一个惊喜?”

闻言,剑哥看着办公室里的东西。

二十斤一袋的大米被垒起来,堆成一座小山,每层的米袋子上都挂着一串香肠,最上面的山顶则点缀着一箱闪闪亮亮的午餐肉。

这就是江晔说的惊喜?

哪怕你在上面插朵鲜花呢?

剑哥深吸一口气,无法表述自己此时的心理状态。

让你送钻石鲜花,你送大米腊肠,举一反三也没见过这么反的。

“你觉得送这些东西,萧禾会高兴吗?”

剑哥看着搬大米搬得面红耳赤的江晔,痛心疾首。

谁被追求的时候,会喜欢收到这种东西?

必须好好跟他上一课。

剑哥想着,正要开口指导,一声惊呼突然从外面传来。

“这是什么!天堂吗?”

两人迅速回头看去,见萧禾正一脸惊喜地看着自己的办公室里的“物资塔”,激动地走进去。

“这个米,软糯香甜,这个腊肠味道最好,还有这个午餐肉,保质期是两年!这是谁做的?”

江晔走过去,有些紧张。

“我送给你的,你喜欢吗?”

萧禾一脸惊讶。

“这简直是我收到过最好的礼物!”

这个礼物简直正中她的喜好!

剑哥第一次在萧禾眼中看见了那么激动的表情,甚至在微微放光,仿佛放在她面前的不是大米,而是钻石,不是腊肠,而是鲜花。

“刚才我听他们说,有辆卡车停在门口,就是送这些过来?”这时,萧禾询问道。

江晔点了点头。

“我还买了很多,现在都在楼下。”

闻言,萧禾当场卷了卷袖子。

“那还等什么?马上去搬!”

说完,两人迅速朝楼下走去。

剑哥看着两人离开的背影,彻底无语了。

正常人怎么会喜欢这种东西?

想了想,然后突然反应过来。

他忘记了。

萧禾根本就不是一般人,根本不能按常理推断。

以江晔的思路,正好跟她合拍。

都这样了,还不结婚?

剑哥此时心里酸得厉害,衷心希望等江晔的演唱会开始之后,两人能离他远一点,免得看得扎心。

江晔的演唱会其实从他复出的时候就已经计划好了,新专辑刚发布,网友的呼声就一直很高,于是公司顺势,马上开始筹备全国巡回演唱会。

虽然这已经不是他的第一场演唱会,但是时隔五年,公司决心要将这场巡演做到最好。

最近这段时间,萧禾每次开会也都是为了这件事,不断和工作人员商量和对接,甚至就连公司领导也十分关注。

江晔去参加了好几次,只是每次遇到总经理,对方一看见他,都目光闪躲。

尤其是看到江晔在萧禾旁边帮忙的时候,他就频频叹气,欲言又止。

这样过了几天,江晔收到一条总经理发来的短信。

【江晔啊,你来办公室一趟,我们谈谈心。自己上来就好,别告诉萧禾。】

江晔一头雾水地来到顶楼办公室。

才刚进去,总经理看着他。

“自从上次你才参加完那个访谈节目,大家都在猜测你的恋情,那天我去萧禾办公室,本来也是想问这个,可是一开门进去,却看到萧禾和你在沙发上……”

他深吸一口气,关切地问:“她是不是欺负你了?”

这几天,总经理忧心忡忡。

在他眼里,江晔是公司的大功臣,沉寂五年失而复得,身体体弱还心里善良,很容易吃亏。

但是萧禾就不一样了。

这个女人不简单,身强体壮,一拳头能打死人。

江晔对上她,哪有不吃亏的?

那天萧禾像个恶霸一样,把江晔压在沙发上,很明显就是要欺负他。

每每想起那一幕,总经理都寝食难安。

悲哀啊。

他一直等着江晔来找他求助,结果等来等去,没有一点音讯,于是只能先把人找来。

江晔听到这话,想到最近总经理对他唉声叹气的样子,瞬间明白过来。

“那是误会。”

“我当然知道是误会。”

总经理着急道:“是不是萧禾对你霸王硬上弓了?你如果有什么委屈,可以尽管跟我说,我来为你做主。”

一边说,一边表情严肃,好像只要江晔一说,他就会马上大义灭亲。

江晔却道:“我是说,你别误会,那是我自愿的。”

“什么?”

“我是自愿的,萧禾没有强迫我。”

总经理整个人都裂开了。

“那天在办公室,萧禾对你施暴,你都气得都脸红了。”

江晔解释道:“我脸红,是因为高兴。”

“可是你当时的手一直在挣扎。”

总经理有些着急,回想当时的画面。

萧禾面目狰狞,力能扛鼎,直接把人家按在沙发上,江晔脸色涨红,目露水光,双手不断挣扎着,这难道不是霸王硬上弓现场?

闻言,江晔只是脸一红。

“我想回抱她,但是手被压住,一直抽不出来。”

“……”

总经理瞬间沉默。

高端的猎人,往往以猎物的身份出现。

这时,江晔又道:“而且,我喜欢的人就是萧禾。”

总经理经过刚才冲击,此时听到这个消息,心里只有不解。

“你喜欢上她哪儿了呢?”

这两个人,无论怎么看都不搭。

江晔有些不好意思。

“萧禾哪里都好,我比不上她。”

听见这话,总经理嘴角抽搐了一下,想要拿个棒子敲醒眼前的人。

醒醒!

你可是整个乐坛的顶流白月光,蓝星娱乐的功臣啊!

但是抬头看看江晔只要说起萧禾,就一脸爱意,眼中微光闪烁的模样,只能默默祝福。

叮嘱道:“那你们也注意一点,至少……至少关个门吧。”

还好闯进去的是他,要是换做其他人,现在肯定已经炸锅了。

江晔的脸瞬间红起来,道:“那天是我不小心摔倒了,萧禾为了帮我,才变成那样的。”

“你怎么摔的?”

“左脚绊右脚。”

“……”

听见这个回答,总经理一脸漠然。

呵,又是小情侣的把戏罢了。

他摆了摆手。

“算了,小情侣的事情我不管。反正再过几天,你的演唱会马上就要开始了,有萧禾跟着你,我也比较放心。”

江晔现在比五年前退圈前更红了,人气高涨,他最近听到了一些不好的风声。

上个月,另一家影视公司的艺人被绑架,收到了几封勒索信,最后交了一笔赎金才把人救出来,但是直到现在,警方也还没有抓到犯人。

因为明星的特殊身份,这件事并没有对外公布,只是在内部流通,但现在每家公司都十分小心,悄悄取消了很多活动。

可是江晔的演唱会是早就定好的,票已售出,不可能轻易取消,只能硬着头皮举办。

不过有萧禾在他身边,让人放心不少。

毕竟以萧禾的武力,谁敢找上门都只有一个“死”字。

总经理担心江晔会有危险,其实是多余的。

江晔平时经常两点一线,无论公司还是家里,安保设施都十分完善,所以绑匪想要绑架勒索,第一个瞄准的人似乎并不是他。

几乎就在两人谈话的当天,严修群独自一人来到附近的商场做活动。

刚走进停车场,就被一闷棍打晕,倒在了地上。

等他一醒来,发现自己被绑,而周围站着好几个目光不善的中年人,朝他递过来一个手机。

“现在你马上给你家里打电话,赎金五千万。”

听见这话,严修群迅速明白过来。

看着眼前的几个亡命之徒,他却不觉得害怕,反而思绪一动,自嘲地笑起来。

“你们找我要钱?现在谁不知道我严修群已经不红了,大半个月才能参加一次活动,哪有钱给你们?”

绑匪顿时怒火冲天。

“你不想给?”

说着,直接上来要动手。

“我没有钱,但是别人有。”严修群迅速道。

闻言,几人的动作猛地停住。

“谁?”

严修群眼里闪过一道暗光,道:“我们公司最红最有钱的艺人,叫江在洲,你们如果绑了他,光是赎金够你们一辈子吃穿不愁。”

他自从潘红入狱之后,就失去了经纪人,只能自己联系主办方谈工作。

而且因为潘红每周发布的黑料,他的名声和人气都已经一落千丈,但严修群还是不甘心。

当初他也算是二线明星,只差一步就能登顶影帝,现在却连一部戏都接不上,半个月跑一次通告,还要受人脸色。

他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待遇?

尤其是听到萧禾和江在洲的恋情之后,严修群更加恼怒。

当初他对萧禾百般讨好,对方都不为所动,没想到竟然是早就和江在洲勾搭上了。

这段时间看着两人同进同出,事业节节攀升,严修群简直怒火中烧。

“废话!你以为我们不知道?”

绑匪听完严修群的话,骂骂咧咧道:“但是江在洲每天不是在家,就是在公司,根本找不到机会下手。”

要不然,他们也不会挑这个人下手。

“我可以帮你们啊。”严修群却突然道。

绑匪瞬间愣住,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严修群:“江在洲马上要开演唱会了,到时候我把他的行程表发给你们,他的弱点是粉丝,只要利用这点,就能成功把他绑走。”

热情的态度,让绑匪心生怀疑。

“你为什么帮我们?”

没想到,严修群反而笑起来,眼睛迸发出扭曲的光。

“要是江在洲被人绑了,一定会给萧禾巨大的打击吧?”

——

阔别五年,江晔全国巡回演唱会的第一场被安排在了本市,声势浩大,是全国面前最大的一个场馆,可以容纳将近八万人次。

等巡演行程和演唱曲目确定之后,就马上开始了最后的彩排工作。

这场演唱会至关重要,从策划初期,萧禾一直忙前忙后,在现场指挥,确定最后的准备工作。

每次等所有工作结束,她才会和江晔一起离开。

只不过最近几天,离开变得越来越艰辛。

不知道从哪里走漏了风声,每次彩排的时候,场馆外面都会聚集很少热情的歌迷,呼喊着他的名字。

江晔对歌迷几乎有求必应,每次看到歌迷的请求,都会停下来签名。

有时候下午结束工作,可是直到天黑也走不出场馆。

场馆中。

萧禾翻看着手里的行程表,等音乐一结束,立即上台找到江晔。

“今天下午已经约好和一个音乐人见面,不能迟到。”

江晔此时刚结束排练,额头上带着汗珠,气喘吁吁,听懂了萧禾的意思。

“今天我会努力不签名,这样能早点离开。”

萧禾还是不放心。

江晔对粉丝极其心软,现在这么说,待会儿看到粉丝期待的目光,就会忍不住妥协。

更何况,就算江晔不签名,粉丝也会把出口堵得水泄不通。

“待会儿我先开车把粉丝引开,然后你再从后门走,到时候我们在场馆后面的公园汇合。”

“好。”

江晔一点头,两人迅速行动起来。

这样调虎离山的办法,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用了,是离开场馆最快的办法。

两点,一辆黑色轿车缓缓离开场馆。

等在外面的粉丝一看见熟悉的车牌,马上围了上来,和以前一样呼喊着江晔的名字,希望能得到他的签名。

但是现在车里却只有萧禾一个人。

她艰难地向前行驶,感觉寸步难行。

不过好在所有歌迷都跟在车辆旁边,也在一起慢慢离开,很快,场馆外面就已经空无一人。

又足足过了二十分钟,江晔戴着帽子和口罩,迅速从后门走出来,朝着约定好的公园走去。

这个场馆位于市郊,平时只有办活动的时候才会有人烟,现在路上除了偶尔飞驰而过的车辆,几乎看不到任何人影。

江晔不想让萧禾久等,脚步飞快,才刚走到公园入口,却忽然被人拦住。

来人是个中年男人,看上去三四十岁,身材魁梧,带着一顶鸭舌帽,一看见江晔就表情激动,十分高兴地把他拦在路口。

“江晔,我和我妹妹都是你的歌迷,如果她能看到你,肯定会很高兴的!只不过我妹妹从小生病瘫痪,但是每天都在听你的歌,最喜欢的明星就是你了!”

江晔一心想去找萧禾,谨记她的叮嘱,本来想要直接离开,忽然听见“瘫痪”两个字,脚步猛地一顿。

“谢谢。”

见他回应,男人却马上面露难色。

“我今天带妹妹出来散步,可是轮椅卡在下水道栏杆里了,想找人帮忙,可是一个人也看不到,你能帮帮我吗?”

一边说,一边指了指公园对面的村庄。

那片区域马上要进行拆迁,现在里面的人都已经搬走了,显得十分萧条。

江晔转头看了看,多年经验让他心里涌起一阵不太好的预感。

“萧禾就在附近,我打电话让她过来,多个人帮忙也比较方便。”

一边说,拿出手机准备联系萧禾。

男人却上前阻拦,一边道:“我们两个先去试试,不用打电话了,一个女人来了也帮不上什么忙。”

听见这话,江晔动作一顿。

“你不知道萧禾?”

只要是对娱乐圈稍作了解的人,一定会知道萧禾,就绝对不会说出这种话来。

更何况,眼前的人可是他的忠实歌迷。

江晔的目光瞬间警惕起来,一边后退,迅速开始拨打萧禾的电话。

刚要拨出,眼前的男人脸色瞬间大变,突然冲过来,一巴掌打飞江晔的手机。

“还想叫人?老老实实跟我们走,放心,只要顺利拿到钱,我们是不会对你动手的。”

话音刚落,四周又冒出几个人把他团团围住。

江晔看看掉在地上的手机,反身一脚踹开挡在路口的人,然后突然直接冲了出去。

跑!

他跑得极快。

多亏了这段时间萧禾对他的特训,每天的负重跑十公里,让江晔逃跑的时候健步如飞。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跑出了好几米远。

绑匪见状,迅速反应过来。

“妈的!他不是明星吗?怎么能跑那么快!?”

他们之前绑架的那个男明星看着身强力壮,却十分柔弱,一看到他们,腿都吓软了,更别提逃跑。

没想到江晔看着弱,动作这么干脆。

一边跑,一边往人多的地方冲。

不过他速度再快,也比不过车,很快,江晔就被追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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