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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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规模而言,越京城已经是一个完全不输于长安的超级大城市了。城墙之内的旧城,依然保持着与长安差不多的模样,但在旧城之外,新近扩张出来的地盘,就完全变了一个模样,水泥打制的道路,将整个外城区划分成了一个又一个的方方正正的区域,极为规整有序,愈得向外,房子便建得愈是高大。

秦风穿着便服,陪同着同样一身便服的曹云正漫步在新城区之中,亲兵和一些侍卫不动声色的混在热闹的人郡之中随着二人前进。

“城市建设是一个大学问!”两人像多年老友一般闲逛着,秦风道:“这些年,越京城人口暴增,给我们带来了许多烦恼,不过慢慢地,我们也摸索出了一些城市管理的门道来。就像这道路建设一般,亲王请看,这中间的水泥道路上,行走的都是马车以及畜力车,还有就是骑马的人,两边这些被隔开的区域呢,就是专门走人的。这样一个小小的区分,就立刻让原来拥挤不堪的道路变得畅通了起来。”

“小事之处,能见到大文章!”曹云点头称是:“道路畅通,带来的自然是办事效率的提高,只是陛下,为什么所有人都是往一个方向上走呢?”

曹云注意到,与他们走在一边的人,其本上都是顺着一个方向前行的。

“哦,是这样的,因为人太多,所以越京城的市政司就强行规定在街道之上,所有人都靠右手边行走,如果你要逆向而行,那么中间的大路,在每隔一段距离之上,都会划出一个区域让你横穿而过,道理嘛,就人和畜分行是一样的,都是为了让城市更加畅通起来嘛。”

“连走路都要制定一个规则?”曹云惊叹道:“这是不是管得太多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不作出这样的规定,人人都按着自己的意愿行事,那就乱套了。”秦风笑道:“越京城为了让整个城市运转得更快,更有序,效率更高,专门成立了一个衙门叫市政司,自市政司设方以来,越京城的确是井井有条了,现在大明很多城市,都开始效仿越京城设立同样的衙门来管理城市了,亲王殿下,在大明,还有很多城市的繁华并不输给越京城,只是规模上小了一些而已。”

曹云默默点头,这一路之上,他见过了沙阳,也见过了正阳这些地方,繁华程度的确不输越京城。

“市政司花了一年时间作过一个统计,现在越京城的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已经超过了一百万人,一百万人呐,这要是不管理好,岂不是在乱成一团糟?”

“我有一事不明,还请陛下明示。”曹云想了想,道。

“亲王殿下尽管明言。”

“陛下登基之后,一项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整顿吏治,裁撤冗官,曾一度时间让大明官员奇缺,大明精简机构,裁汰不合格的官员,使得办事效率大为提高,但现在,据我所知,大明几乎每年都要新设一些衙门,比方说税务司,再比方说这个市政司等等,这样一来,岂不是国家供养的人又越来越多了吗?”

“亲王殿下,裁撤衙门重在一个冗字,淘汰官员也是一个劣字,重点并不是衙门的多少,官员的多少,而是他们有没有事情做,认不认真做事?大明现在的确每年都会有新衙门开设,但每个衙门都是在兢兢业业的做事,为这全大明的百姓在殚精竭虑。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有一个投入和产出的问题,只要获得的比投入的要大,那就是赚了,您说是不是?”秦风笑着道。

“陛下说得有道理,是外臣想偏了。”曹云认真地思索着,点了点头。

“这些年来,大明发展极快,与前越相比,多出了许多新事物,新行业,当初大规模的裁掉了一些混日子的官员,不仅仅是为了减轻财政负担,也是为了让办事更有效率,我是一个大头兵出身,平素最见不得就是官员办事拖拖拉拉,办事之时你推我让,争功之时却一个个争先恐怕,受着百姓的供养,却不为百姓做事,这样的人自然是要不得的。现在我们大明的官员来路很广,一是京师大学堂培养出来的专门的人才,这些人都有他们各自擅长的东西,二是察举,请那些有能力的人来担任相应的官员,而且不问出处。二者交互,就算野有遗珠,但终归是要比过去好上许多。”秦风道。

“大明风气,大齐只怕一时学不来。”曹云摇头道。

“大齐沉岢多年,骤然之间想要改变,自然很难。”秦风微笑着道:“我们大明个头小儿,船小好掉头,不像大齐,船大人多。”

“如果是陛下在我大齐,准备如何做呢?”曹云问道。

秦风大笑:“这不是一个好问题,不过我想,现在大齐陛下想得大概是重症用猛药,但药如果太猛,很可能适得其反哦,就像一个病重多年的人,虚不受补,你天天弄人参他吃,搞不好就把他补死了。”

曹云笑了笑:“陛下的意思是要徐徐图之,但时势逼人,徐徐图之只怕救不了齐国,看了大明如今的状况,曹云心中更有此感啊!”

“置之死地而后生吗?”秦风不置可否:“亲王真认为这样能解决问题?”

能解决问题吗?曹云不知道,现在他正在左右摇摆。

晃了晃脑袋,不再多想这一件事,他能确定,秦风正在不动声色的把他往另外一条道上引,虽然他也觉得这条道路很诱人,但有一件事情,他却始终保持着警惕,那就是敌人想要你做的事情,一定是对自己不利的,就算暂时看不透其中的关窍,但这个结论却绝不会有错。

越往外走,建筑便越高大,曹云停在了一个建筑工地之前,出神地看着那一片正在忙碌的工地,那是与大齐截然不同的建筑技术,明人使用的竟然是钢筋和水泥来构建房屋的框架。

“这是工部建筑司发明不久的最新的筑房技巧。”秦风道:“以钢筋为骨,水泥为肉,先将房屋的框架搭起来,然后再往里垒砖,建房速度极快,像这样的天气的话,几乎三四天就可以建一层。更重要的是,这样的房屋极其坚固耐用。亲王殿下也知道,我们这边一到冬天,大雪漫天啊,每到冬天,最怕的就是大雪成灾,压垮了房屋,那是要死人的,不过现在,我们已经没有这个忧虑了。而且这样高大的建筑,一幢里面便可以安置许多人,也可以解决一下现在越京城的人口问题,越来越多的人涌向越京城,已经让越京城的房价,房租很恐怖了,这也变相抬高了在这里生活的成本。从长远来说,并不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秦风在说着民生的事情,曹云看到的却是这些技术在军事之上的应用,有了这些材料,这样的技术,明人便能在极短的时间里,用不多的人手建起一座座要塞,城池来防御齐军,这样的技术还可以用来铺路,架桥,以前的那些在军事之上被称之为天堑的所谓险阻在明人的眼中,早已经就不成问题了。

从长阳郡一路出来,曹云就看到了一座座的水泥大桥,钢铁大桥横跨山川河流,将以往的艰难险阻尽数变成了一片坦途。

在大明呆得越久,看得越多,曹云便越是心惊胆战起来。现在他突然很后悔当初放任了这个不起眼的国家在齐国的身边成长了起来,早知如此,当初就应当不理会楚国,先竭尽全力消灭了这个心腹大患才是正确的。

现在,这头幼虎已经长大了,长壮了,如果说现在的齐国在综合国力之上仍然略有优势,随着时间的推移,大明会后来居上,全面碾压大齐了。

现在就发动战争吗?可是大齐现在已经有陷入全面内乱的风险了,一旦发动对这样的一个强悍国家的战事,不但前些年的改革成果要化为泡影,而且很有可能让整个大齐陷入到烂泥潭中无法自拔。

如果不能快速地处理掉国内的隐患,那大齐只怕在将来根本就没有与大明争锋的可能了。这些天,曹云已经明白,只怕在接下来的很多年中,一直秉承着战略进攻的大齐,将不得不收缩防守,转为被动的全面防御了。

只是这样的建议,心高气傲的皇帝会接受吗?

“亲王殿下,咱们去城外看看我们的农庄吧!”秦风笑着道:“民以食为天,在我看来,那里可是比这些建筑更有意思。”

第一千三百五十三章

种子基地

秦风嘴里的农庄,其实便是大明朝司农寺的种子培育基地,坐落在洛河之畔,数千亩的良田之内,培育着各式各样的农作物。

巨大水车在水流的带动之下,不知疲倦的转动着,将一桶一桶的水从江里舀出来,然后倾倒在下面的沟渠之中,然后顺着四通八达的灌溉水渠流淌到一无望际的田野当中。站在江堤之上,极目远眺,像这样的水车每隔上一段距离,便有一座。

漫步在各式各样的庄稼当中,一股股清甜的乡土味道浸人心脾。

“种子就像人一样,如果一代一代的锲而不舍的努力改良他们,他们也是可以变得很他们最初时候的模样大不一样的。”秦风笑呵呵地道:“就像皇室之中,男的大都气宇轩昂,女子一个个美丽端庄,但说不定他们的老祖宗其实长得平常甚至很猥琐,但他们既然掌握了权力,自然可以选取这天下最美丽的女子成为自己的妻室,也可以嫁给这天下最英雄潇洒的男人,这样一代一代下来,他们的后代基本上就与祖先没有多少一样的地方罗!”

听着秦风的比喻,曹云有些想笑,皇室之中,最重血脉,按秦风这样的说法,岂不是越是长久的皇室中人,他们的祖宗血脉就越淡薄么?但想着想着,却又笑不出来了,因为他想起了自己家里供奉的曹氏先祖,似乎自己与先祖之间,就找不到什么相像的地方了呢。民间有五服之说,岂不是也是这个道理?

田间垄道之上,十几个身着官服的人正颠颠地向着他们这一行人跑了过来,看起来是这培育基地的官员们得到了通知,赶来迎接了。

“那些都是这里负责种子培育的官员,其实对于这些,我也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让他们来为亲王殿下解说更合适,也能让亲王殿下听得更清楚明白一些。”秦风笑着解释道。

等到这十几个人气喘吁吁地跑到了跟前,曹云却是看得怔住了,与他映象之中的官员完全不一样,这些人虽然穿着官服,但大部分分明就是一些乡间老农罢了,鸡皮鹤颜,手上青筋毕露,看起来都是匆忙之间套上的官服,有的连衣服搭扣都系错了位置,有的连靴子都没有穿,居然还是一双草鞋,在行过礼之后,正局促地竭力想把自己的大脚隐藏起来,不过袍子短了一截,怎么也藏不住。

看着那一双双草鞋之中还沾着泥巴的双脚,曹云很想笑,但又笑不出来。这样的场景,这样的官员,在他进入大明之后,已经见过不少了。

他们根本不在乎一个官员该有的威仪,只是沉浸在他们所负责的事务当中,最让他感到惊讶的是,其中还有几个极年轻的人。

“他们都是我大明民间最为种地的人,经验丰富,是司农司从全国各地礼请过来的。”秦风道:“培育种子啊,可比培育一个难多了,动不动他就死翘翘了。各位,这段时间一切进展可还顺利?”

一群人乱七八糟的躬身答道:“托陛下洪福,一切都很顺利。”

“走,去你们哪里看看!”秦风挥手道。对于这些人礼节上的问题,根本就没有任何在意。

一排青砖大瓦房之内,竖立着一排排的木柜,柜子上的抽屉之内,便是这个基地之中各式各样的种子。

一人老头拉开一个抽屉,小心翼翼的从内捧出一把小麦种子摊在一张油皮纸上:“陛下,这是您一直最关注的小麦种子,这已经是我们培育出来的第四代了,现在的种子,亩产量比过去提高了足足五十斤,第五代种子今年准备试种一百亩,按照我们大家伙的估计,一亩应该还能提升个十斤二十斤的模样。”

两根手指拈起几颗种子,捏碎,看着那白汪汪的粉末,秦风道:“我们大明绝大部分地方都是以小麦,糜子为种植物,但糜子并不是一种好吃的食物,小麦嘛,做得好了,那就是好东西,面粉人吃,磨出来的麸皮可以用来喂牲畜,这是关乎到我大明百姓的肚皮问题,也是我们一直在努力改良的主要粮食作物,司农寺的这些官员们不负朝廷所托啊,五年时间,培育出来的种子每亩增产五十斤,放诸天下,那就是一个了不得的大成绩了。老倌儿,第五代出来了要是能再增产十斤,朕让你们带上大红花去越京城游街,让所有人都知道你们的成绩,是你们让我大明不再饿肚子呢!”

被他拍着肩膀称呼老倌儿的司农寺官员,笑得如同一朵花儿一般,“都是托陛下的洪福,小老儿也没做什么,就是照料照料这些庄稼罢了。”

秦风大笑,“一般的种子就不看了,带朕去看看那些从西域弄来的种子吧,这些不太好种吧?”

“最初失败了几次,但现在已经摸出一些规律了。”老头儿领着几人到了另一间房中,从同样的一排大柜子里,取出来一些东西放在众人面前,这一些,曹云可就不认识了。

“陛下,这是番薯,是海事署出海带回来的,这东西原本出产在较热的地方,原本我们以为很难种植成功的,但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这玩意儿的适应能力极强,没费多大劲儿,就种植成功了,陛下,这可是好东西啊!”

“好在哪里呢?”

“陛下,他几乎全身上下都是宝啊!这块茎,可以作为人的主食,味甜,既能生吃,亦能熟吃,他的茎叶,其实也是可以吃的。而且味道还不错。”老头儿笑着道:“而且这块茎,还可以用来制作糖。”

“制糖?”秦风惊讶不已。

“番薯二月下种,四月便可以采集他的茎叶大规模种植,他的产量相当大,亩产量可达数千斤,而且能保存极长的时间,也可以将他们切成条状或块状晒干储存。至于能制糖,则是有一次小老儿们几个煮了几个食用,结果因为一时有事忘了这回事,在锅里煮得时间过长,结果最后成了一锅糊糊,出乎意料的发现,这东西居然能熬成糖。”小老头不好意思地道。

“这么说来,又是一条生财之道啊!产量如此之大,而且还不挑地,好种,这是好东西,的确是好东西。”

“商业署的人已经从我们这里拉了一车回去了,说是要去研究如何制糖。”小老头道。

“王月瑶的鼻子一向是最灵的。”秦风笑道:“行了,既然这事她掺合进来了,就由她去主导吧,这东西好,既然不挑地,好种,那便可以大规模地种植,特别是西秦之地那边,可以大规模的推广,至少能先让那里的人吃饱肚子嘛,今年的种子够用吗?”

“够的,够的,这番薯是结出茎之后然后插茎叶利植,一亩地的种子便可以种出上百亩甚至更多来。”

“这真是极好的。”秦风鼓掌而庆,“有了这东西,咱们大明以后就不虞有饥荒了。对了,棉花的种子培育出来了多少?”

“陛下,从前年开始,我们便开始培育棉花种子了,不过棉花比起这番薯来,可就难侍弄多了,但两年时间,我们也摸索出了不少的经验,今年已经在抚远郡那边开始种植,从在那里驻守的人反应回来的情况,还是很不错的,明年,最迟明年,我们就可以大规模的种植了。”

“陛下,棉花又是什么东西,也是吃的吗?”手里攥着一块番薯的曹云,瞪大眼睛问道。

“不不不,那是能穿的。”秦风对老头作了一个动作,老头手脚麻利的从另一个柜子里头扯出一团软乎乎,白花花的东西,递给了曹云。

“这也是从西域弄过来的种子种出来的,保暖,现在咱们的老百姓的冬衣啊,里头大都是填充丝麻,芦花,甚致还有就是草来熬冬,要不就是一些动物毛皮,说实话保暖效果差强人意,每到冬天,真是能冻死人的,这东西轻便,用其制作的棉袄保暖效果极佳,可惜我们得到种子的时间也不过三年,还不能大规模种植,不过以后不会越来越好了。”秦风喜滋滋地道。

摸着手里这团软乎乎的棉花,曹云心里是百感交集,大明,似乎总是能弄到一些新鲜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却都又事关着国计民生。手里握着这些棉花,曹云便能想象出他被作成衣服的模样,能想像到在天寒地冻的时候,明军士兵穿着这种东西制作出来的棉衣而齐军士兵却只能在寒风之中瑟瑟发抖的模样。

“陛下,这番薯,棉花的种子,我大齐可以引种吗?”他试探性的问道。

“当然可以!”秦风不以为意地道:“番薯现在看起来没有问题,刚刚他们不是说过了吗,易种,也不愁种子,但这棉花,现在恐怕还不行,亲王想引回齐国种植,恐怕还得等上一两年,我们怎么也得先满足自己才是嘛!”

“那是应当的,应当的。”曹云心中一喜,倒没有想到秦风答应得这般爽快,刚刚他已经打着要是秦风不答应,不妨派一些人来偷取一些种子回去的想法,反正看起来这里的防范也根本不严,甚至是没有防范。

“亲王殿下,下午的时候,咱们再去看看我们大明的医学院。”从房间里出来,秦风心情大好地道。

“久闻舒大人的神医之技,正想拜访呢!”曹云点头称是。

“老倌儿,马上要到饭点了,咱们今儿就在你这里用饭了。这个什么番薯的,多弄一点,朕要尝尝!”

第一千三百五十四章

恼怒

老倌儿果然是一个实在人,秦风说让他多弄一点番薯,等到饭菜上了桌之后,秦风打眼一看,果然是好多番薯。

削去皮之后,切成细条的生番薯整齐的码在盘子里,丰满欲滴。

放在油锅里炸成金黄色的番薯条。

裹着面泥一起炸熟的番薯。

一大盆和大米饭蒸在一起的蕃薯块。

还有一小块一小块用番薯熬成的糖块。

当然,最吸引秦风与曹云的还是几个外表看起来黑乎乎的,但从缝隙里却飘出一阵阵诱人香气的番薯。

一人拿起一个这样黑乎乎的家伙,伸指轻轻一敲,裂缝便更大了一些,两根手指头捏住一个角,轻轻一扯,一大块焦黑的薯皮便被扯了下来,一股带着甜香的热气扑面而来,金黄色的番薯肉便展现在众人的面前,咬一口,细细地在嘴里抿着,滑腻,甜香。

“好吃!”两人狼吞虎咽地吃完手中的烤红薯,不约而同地道,看着彼此嘴边沾染的黑色的颗粒,又同时大笑起来。

拍了拍手上的黑灰,曹云伸手捡了一根炸得金黄色的薯条,放在嘴里卡崩卡崩地嚼着:“的确是好东西,完全可以用来作为军粮的补充,这东西糖份足够多,可以有效的补充战士的体力。而且便于携带,生熟不忌。”

说到这里,他突然住了口。

秦风一笑道:“更重要的是这东西不挑地,不管土地的肥瘦,种下去便能有不错的收获。不像其它的主粮,地一旦不肥了,产量便嗖嗖地下来。”

看着曹云盯着自己,秦风反应过来对方心里在想着什么。”亲王殿下不必忧心,我既然答应了这东西齐国可以引种,便不会反悔的。”

“哪怕他如此重要?”曹云有些怀疑地问道。

秦风大笑:“这东西,我们是要在大明推广的,很快,亲王便能看到在我大明的各个地方都会种上这东西,我就算不答应你,到时候亲王殿下派几个人挖几袋子回去不也照样能将这东西在齐国推广开来吗?如果说因为这东西好,怕别人也弄了去,就藏着掖着不敢拿出来,岂不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再者说了,我大明现在可也还有饿肚子的人,特别是西秦之地那一块,更是堪忧呢!现在我们大明其它的地方还是丰收,还可以调剂粮食去救济那些地方,但万一碰上一个灾年而自顾不遐了呢?所以这样的好东西,当然得马上推广出去。”

“陛下心忧万民,胸怀大度,常人所不能及也,今日曹云才算是真正对陛下佩服得五体投地。”曹云站了起来,向着秦风躬身行了一礼。”曹云在这里多谢陛下的仁慈。”

“亲王殿下何故如此大礼?”

“我大齐吃不饱饭的百姓,只怕比大明要多得多啊。陛下想必也很清楚,我大齐豪强兼并土地是相当严重的,上好的良田都在这些人手中,无地的百姓,或者只有一些贫脊之地的百姓,生活相当艰难,如果这番薯能引进到齐国,既然他不嫌地的肥瘦,什么地儿都能种,那很多百姓至少能因为他不饿肚子,能吃饱肚子,曹云怎么能不感谢陛下呢?”曹云真诚地道。

秦风笑而不语。

“特别是现在我们两国之间的关系。”曹云接着道:“毫不讳言,我们两国之间,终有一战。天下大势,分久必合,楚国不论,他已经失去了竞争的资格,而齐明现在虽然有着短暂的和平,但我相信,不管是我们还是你们,只要有一方率先恢复了气力,那么战争就会到来。在这样的一个微妙的时间段里,陛下愿意将这样的东西赐给我们齐国,让我们的人民吃饱肚子,这是在让我们用更快的速度恢复力量,易地而处,曹云自认没有这样宽广的心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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