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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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来攻,总是要付出比守更大的代价。

终于要与明人对上了,这些年来,大秦面对明军的时候,打一仗,败一仗,大半个国度,都丢给了明人。对于这样一种局面,马金极是愤怒。

在他看来,对明国的失败,并不是因为秦国军队战斗力差,而是因为秦国的内斗,将领们各怀心思而导致的,现在邓氏已经完全败亡,卞氏龟缩在落英山脉,秦国看似实力大损,实则上这却正是大秦中兴的契机,因为再也没有人能阻止大秦皇帝将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上,拳头握紧,才会有力。

只要打赢了这一仗,大秦便赢来了转机,明军不可战胜的神话,将会被终结,而胜利的光环也会让皇帝能更加有力的推行自己的政策,收拢全国的权利。

明国看似强大,实则烈火烹油,一场大败,便足以将他们打回原形。而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马鑫并不在意自己的生死,只要能大量地消灭掉明军,哪怕自己战死在这里,也是无憾。秦国已经没有退路了,这一战如果再输掉,秦国就没了。

“有死而已!”他盯着已经扎住阵脚的军队,脸上浮现起一片悲哀之色,虎牢新军,陈绍威,柯镇,这些人物不久之前,还是他们大秦的边军中坚力量,而现在,却成了攻打大秦的急先锋。

他伸手从腰间取下了一个牛角,猛然吹响。

苍凉,悲壮的号声,在黄花山上响起。

陈绍威仰望着黄花山,那上面是他曾经的袍泽,曾经的战友,但现在,他们要刀兵相见了。陈绍威心中并没有多少负担。在虎牢整训期间,他们这些军官被组织起来,去永平郡,中平郡等地转了一圈,在这些地方,他看到了大明最普通的那些人的生活,而那些,让他震惊不已。

以前只是听说,终究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只有真正亲眼目睹了,才会真正明白两国之间的差距。

大秦百姓为什么要过那种苦日子?他们应该有更好的生活,就像他看到的那些明国百姓一样。

自己是在解放那些还在受苦受难的同袍,是在让他们能够过上更好的生活,哪怕在这个过程之中,被人不理解,被人骂作大秦的叛徒,他也觉得自己可以忍受。听着山上那苍凉的号角,悲壮的鼓声,陈绍威却没有半分涟漪波动。

他出身贫苦人家,在边军是靠着一刀一枪慢慢地杀出来的。

其实这也是现在所有投降了明军的原秦军将领们的心声。这些秦国边军将领,绝大部分都是从最基层的战兵一级一级地杀上来的,他们对于秦国最底层的生活,有着刻骨的体会。秦国那些大人物们的孩子,那些豪绅们的子弟,是极少有到边军之中来受苦的,这些人,都集中在皇帝的亲卫雷霆军中。

在秦国的军队体系之中,这些人才是天之宠儿,而边军,只是一群可以随时牺牲的一次性用品而已。秦国向来不缺贫苦百姓,也不缺从军的士兵。

因为从军,至少还有一口饭吃。

“准备进攻!”陈绍威冷冷地道。

十数台霹雳火从队列之后缓缓驶出,屋顶之上,青烟袅袅,八支投臂,蓄势待发。一台台装载在马车之上的强弩,此刻也快速地被拖向前方,弩头高高昂起。在他们的左右,一架架冲阵车灵活的游戈左右。大队的士兵,此刻距离这些大家伙,都有数十米之遥。

山上鼓声猛停,随即一声轰响,一个数十斤重的石弹自天而降,砸在距离第一辆霹雳火之前不过数米之远。

霹雳火立即便停了下来。一名策马而行的校尉高高的举起了手中的小红旗,厉声喝道:“霹雳火,自由攻击!”

随着他这一声令下,数十个通红的铁蛋被掷臂高高抛起,飞到空中,被风一激,转瞬之间便冒出了熊熊的火光,如同一个个拖着尾巴的流星,向着山上砸去。

这个距离之上,他们无法击中山顶的投石机,但霹雳火的巨大破坏力,却也是这些投石机不具备的。

山上山下的士兵都凝视着那些火球,秦军阵地之上阵阵骚动起来,因为这是他们第一次看到这种样子的远程武器。

火球落地,一声声闷响之中,火势立时漫延开来,秦军用了极大心力修筑的矮墙,堡垒,霹雳火面前,如同纸糊的一般,被摧枯拉朽的击碎。躲在其中的士兵顿时伤亡惨重,当场死了的还要好一些,那些被引燃了身上的衣服,号叫着逃出来的士兵,却是让人侧目。

十余台霹雳火,一次齐射便是八十余枚铁弹,而且这一次这些操纵者们得到的命令是自由射击,这便给了他们极大的发挥空间,无数个火球从山下腾空而起,向着黄花山上飞去,片刻功夫,整个黄花山的北坡,便已经是烈焰滚滚,那些本来秦军设置用来对付明军士卒攻山的东西,基本上都被引燃了。

山顶之上,马鑫看到如此威势的远程攻击,瞳孔紧缩,敌人的远程武器,是打不到他这个位置的,让他心惊的是对方这种武器的破坏力,还有那无以伦比的射速。

他身后的投石机,每射一发石弹,便需要一段时间重新准备,如果不是借助着地利的关系,只怕对方一个齐射,便能将他所有的投石机全部干掉。

“所有投石机,瞄准那些铁房子,给我砸毁了他们!”马鑫厉声吼道。如果不能毁掉这些东西,任由他们一遍又一遍的将火球倾泄在自己的防线之上,这条防线上的士兵只怕就会崩溃了。毕竟他麾下的士兵,绝大部分,都是第一次踏上战场。

事实上,这些士兵此时也的确有些慌了。当他们认为非常坚固的堡垒被轻易的毁掉,当看到一个又一个的同伴筋断骨折,鲜血喷洒,甚至死无全尸的时候,恐惧便已经开始漫延了。他们开始从藏身之处逃了出来,意图自行躲避那扑天盖地的火球攻击,但这种行为对于军队士气的打击却是极大的,因为看起来,太过于混乱了。

秦军的投石机开始还击了,数十台投石一齐从山顶之上倾泄下来的石弹,威力自然是不容小觑,十数台霹雳火在听到那巨大的轰隆隆的声响之后,便如同一群受惊的小鸟一般,后退的后退,向前的向前,也有左右两边挪移的。每一台霹雳火的四周,都围着上百名士兵,由一名伙长带队,他们的任务,就是推着霹雳火移动,以躲避山上的投石机打击。灵活,一直便是霹雳火着重发展的目标之一,笨重的投石机在明军之中,早已经被淘汰了。

山上的打击,除了投石机之外,又响起了强弩的啸叫之声,马鑫觉得,自己必须要将这些该死的黑屋子逼退或者击碎,否则任由他们这样干下去,北坡的防守便要名存实亡了。

“刘春儿,带五百人,冲下去,那个该死的黑屋子,能毁多少就毁多少!”马鑫面无表情的下达着命令。

“遵命!”身后矗立着的一名校尉眉头都没有皱了一下,转身便离开,旋即一支五百人的队伍向着山下扑去。此刻,火势正大,黑烟滚滚,双方的视线都被遮蔽了,正是偷袭的好时机。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章

血战(上)

一场短暂而激烈的冲杀,却让山脚下躺满了秦军的尸体。

这一群敢死队员趁着烟雾弥漫,潜行到了山脚,从大火之中突破而出,他们的目的是摧毁那些嚣张的霹雳火。这些乌漆麻黑的大家伙虽然够不着山顶的投石机,但对于整个阵地体系的破坏太大,而山上的投石机对他们的威胁却有限,好半晌才能发射一次,还是射距固定,射角固定,一发不中,费半天劲儿重新调整好射距身角,一抬眼,却发现,那些家伙早就已经移动到了另一个位置。

他们成功的发起了突袭,那些家伙跟前冻同有多少士兵保护,百来个人的护卫,他们冲杀一阵,至少可以毁去一到两个。

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在他们冲出大火,杀向这些黑家伙的时候,迎向他们的却是另一种怪模怪样的家伙。

那是明军的冲阵车。他们只在与齐军作战的时候露面过一次,两年的时间,他们的模样已经大变,原本木质的外壳只上,已经包裹上了一层铁皮,更重要的是,他们的速度大大加快了。以前铁质的轮子外面,包上了一层填充物,那是用兽皮加工之后充气制成的,虽然磨损极其严重,每过一段时间都要重新更换一次,但对于致力于提高杀伤力和便捷性的军队而言,这点消耗,着实是可以忍受的。

这个发明,导致了大明境内甚至是楚国境内兽皮价格的飞速上涨。因为在明国,这种可以充气的轮子,已经成了豪奢马车另一个标配,在四轮,转向轴,减震等一系列的改革之后,这种轮子又让大明的豪华马车的价格再往上爬了一截。

不过在大明,有的是人为此买单,因为大明现在商人最多,为了充门面,这样的豪华配置那是绝不可少的。不然出门谈生意,人家一瞅,便觉得你实力有限,心里便先轻视了你几分。所以即便是打肿脸充胖子,这些东西也是必然要准备上一个的。

秦军没有见过这玩意儿,但这玩意儿身上架着的弩机,却很明显地告诉了他们巨大的危险正在迫近。

弩机响起,一群群发起冲锋的秦人翻身栽倒,那些来去如飞的冲阵车在迫近的过程之中,如雨的弩箭,让他们根本无法发起任何有效的攻击。

五百人,数个呼吸之间,尸体便摆满了他们冲锋的道路,十数条冲阵车从数个方向之上聚拢了过来,车上的士兵张望了数眼,便又呼啸着散开。

山上,马鑫看不到下面的搏杀,但他却能看到一排排的火球仍在持续的落下,敌人的打击力度丝毫未见减弱,便知道,他的这次突击队算是报销了。

整个北坡烈火熊熊,浓烟滚滚,地上的一些裸露的岩石都被烧得啪啪作响,不停的炸裂,马鑫脸上肌肉抽搐,几乎所有的地面设施都已经被摧毁殆尽,失去了他们本该发生的作用。

接下来,敌人便会开始进攻直接进攻了。他瞅着北坡之上有些狼藉的阵地,就是这一阵阵的根本就不看目标的地毯式轰炸之后,他就损失了数百人,再加上那一队下山的突击队,上千人,就这样没了。

但这还仅仅只是开始!马鑫的眼中露出了凶光,你总是要派出步卒来进攻的,那个时候,就是我们逞威的时刻。

浓烟渐渐被风吹散,北坡之上,能烧的东西也基本烧得一干二净了,交战双方的指挥官,终于能够再次清楚地看到彼此的时候,明军开始了正式的进攻。

一排长枪兵,一排刀盾兵,很标准的配置,向着几乎被烧焦的北坡开始进攻,只不过每一队之间的间距,比起正常的距离来说,要远了不少。

明军阵地之上,鼓声隆隆,每一个久经战场的士兵都明白,血战,这才是真正的开始。先前按着敌人揍,现在,可就要倒过来了。

“会死不少人的。”陈绍威在心里低声道,但哪一场战争不死人,像他这样的从底层慢慢爬起来的将领见惯了太多的死亡,早就将其看成了生命中的一部分。这个时候,他需要用死亡和热血来将山上的敌人全都吸引到北坡这边来,为柯镇的最后一击创造出最好的机会。

沉寂了片刻的山顶秦人的投石机再次响了起来,一块块数十斤重的石头从天而降,士兵们仰首向天,陌然地看着那些石块,机械的做着规避的动作,一次数十块石头落下,能够笼罩的区域并不很大,除了这些被攻击的区域,其它地方的士兵则开始加快了速度。从开始的小跑,到现在的快速冲锋。投石机是有射角的,他们只要再向上一段距离,便能避开来自头顶之上的死亡打击。

不时会有士兵被破空而来的石弹击中,正面命中的结果,自然是全身不会再有一块完整的骨头,即便是被擦着,也基本与正常人的生活告别了。好在秦军并没有将这些石块打磨成圆溜溜的石弹,这些石块落下地后,很少能够有滚动起来的,否则伤亡还会成倍成倍的提高。

第一批一千人大约有八百余人成功地突破了投石机的威胁范围,然后他们便迎来了强弩那令人心悸的啸叫之声。

面对着这种强力武器,躲避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为你听到他的啸叫之声,他便已经到了你的面前,这个时候,便只能赌人品。秦军的弩机相当笨重,上一次弦,需要数个士兵集体动手,使出吃奶的力气,所以射速便相当的缓慢,虽然每一次都会带来较大的伤亡,但造成的杀伤,其实有限。

明军的强弩,便是在这种弩机的基础之上改进的,使用了机括上弦,只需要三个士兵便能操纵一台弩机,上弦速度更是提高了数倍。更重要的是,明军的强弩与他们的弩机一样,都是被安装在可转向的低座之上,可以随意调整上下射角以前射击方向的。

一串串的尸体飞了起来,天空之中似乎下起了血雨,进攻中的明军却没有丝毫停顿,身后鼓声隆隆,愈来愈响。

耳边投石机的声音消失了,弩机的声音响失了,刀盾兵们突然加速,拼命地赶上了长枪兵,超过了他们,然后举起了手中的盾牌。

几乎在他们完成这一个动作的同时,飞蝗一般的羽箭便已经从天而降,叮叮当当之声不绝于耳,不时有人惨呼倒地。

三级防御,这已经最后一波远程攻击了,所有的明军开始呐喊了起来,因为接下来,他们就要与秦军短兵相接。

羽箭骤停的一霎那,长枪兵们加速,冲过了身前保护他们的刀盾兵,他们的队伍稀疏了不少,中间缺失了的同伴,要么是永远躺在了进攻的路上,要么是受伤再也无力发起进攻了。不用长官指挥,长枪兵们便自动靠拢,让队伍显得紧凑了起来,虽然此时,他们的进攻宽度已经降了下来。

“杀!”震天的呐喊之声响起,山上一排排的秦军从藏身之年站了起来,从残破矮墙之后站了起来,从一道道沟壑之中站了起来,握紧了手里的刀枪,扑向了进攻而来的明军。

两支军队立即剿杀在了一起。这个时候,再犀利的远程进攻武器也失去了他的作用,每个人所以依仗的只能是手上的刀枪和身边的同伴。

明军第一波一千余人的队伍,杀到半山腰上第一道秦军的防线的时候,大约只余下了七百多人,而他们面对的,是几乎要一倍于他们的对手。

惨叫之声此起彼伏,此时,人命贱如狗。

明军的第二波支援部队,几乎在重复着第一波队伍的战术动作,这些,都是平日里训练中的一部分,只不过训练之中只是机械重复,但现在,每向前一段距离,便会永远失去一些伙伴。死亡的刺激摧生着腺上激素的大量迸发,他们奔跑的比平时更快。

兄弟们已经短兵相接,现在需要他们的支援。

李大熊是第二波冲锋士兵之中比较特殊的一个,他是一台弩机的射手。明军一台弩机,配备有一个射手,一个更换箭匣的士兵,一个扛箭箱的士兵,还有一个预备人员。像他们这样的射手组,在第二波攻击群中有好几个,他们的任务就是冲上去选好一个地方,架起弩机,为兄弟们提供支援。此刻的他,肩上扛着一弩机的主体,身上半躬着拼命奔跑,他们需要突破敌人的数道远程火力打击网才能抵达目的地。李大熊在冲锋的过程之中,已经选好了一个地方,那是一块突出的岩石,此时已经被烧得焦黑,高矮正合适,他的同伴可以藏身其后,至于他,作为弩手,当然是不能躲的,他必须操作弩机射击。如果死了,预备射手会顶上他的位置。

明军每一个弩机手都人高马大,这样选择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在战场之上交战的时候,这种弩机需要时常移动,作为野战部队的标配,明军的弩机已经替代了弓箭手的作用,所以这种大几十斤重的弩机,没有一个好的身板,还真无法带着他们跟上部队的冲锋速度。

死亡的威胁时刻围绕在他们的左右,李大熊充耳不闻,这个时候,任何的停顿,都有可能带来死亡。

身边扛箭箱士兵一声闷哼,栽倒在地,李大熊眼睛都没有眨一下,一猫腰拎起了地上的箭箱,继续向前跑。弯腰的一瞬间,他看到一枚羽箭射在同伴的面门之上,没救了,此时,也不能浪费一点点的时间,哪怕他还有救,此时李大熊也不可能停下来。

终于到了,李大熊几乎是一个虎扑倒钻到了那块岩石之下,回首他顾,跟上他的人又少了一个,预备射手倒在距他不到十步远的地方。

只是瞄了一眼,李大熊便将身上的弩机按在了地上,从腰上取下三根短钢钎,从弩机的一侧,取下一柄小锤,三两下便将钢钎顺着弩机底座的三个小眼之中钉了下去,将弩机死死的固定住。

“上箭!”他抬起了弩机,眼睛血红的盯着上方。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章

血战(中)

李大熊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兵,他是虎牢本地人,也是一大家子人,秉承了秦人越穷越生的传统,不过他家运气不是很好,自他之后,家里连续给他添了六个妹妹,他今年二十岁,他的娘今年三十六岁,却又在前年给他添了一个弟弟。兄弟之间相差了整整十九岁。

这样的一个家庭,你可以想象他困难到了什么程度,因为实在太穷,他最大的妹妹已经十七岁了,还没有嫁出去,很简单的一个道理,谁娶了他家的姑娘,那就得帮着承担这一大家子的困境。这可是一个无底洞,没有人愿意招惹上身。

李大熊当兵两年,每一个月拿到手的饷银,都是一文不少的送回了家,可即便如此,他家也只能勉强说不会饿死,要知道在以前的虎牢军中,每月二两银子的饷银,他只能拿到手一半。

但自从加入了明军,经过整编之后,李大熊的第一个月明军生涯,就结结实实的拿到了十两饷银,当时,他就傻了。

随着军队整编的结束,他也熟知了越来越多的明军条例以及明军的待遇,因为他们这一哨的哨长,是从老牌子明军部队那便调过来的,人凶悍得很,进营的第一天,包括李大熊大内,都被他痛扁了一顿,本来李大熊还挺恨他的,但到了发饷这一天,李大熊却觉得再没有比这个长官更顺眼的了。

因为当时的他,知道了自己一个月的饷银就是十两,而到手的也是十两,也就是说,上司没有吞没他一文。

拿到饷银之后轮到他休沐的那一天,他几乎是营门一开就冲了出来,一口气跑到镇子上,买了一大块肥肉然后便往家跑。

是的,不是瘦肉,是肥肉,对于他们这样的人来说,瘦肉根本就不好吃,要吃,就吃这种一咬就满嘴跑油的大肉。

那一天,几个瘦骨嶙峋的妹妹吃得几乎走不动道,同样瘦得一把骨头的爹娘,也是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笑容,两岁的小弟弟,睡着了也还在咂巴着嘴。

从那一天起,他就决定要好好的在明军之中干。

六七八月,连续三个月,他拿了三十两的饷银,与其它的士兵在休沐期间便带着钱去镇上晃荡,大吃大喝找姑娘不一样,李大熊却是将钱全数都交给了空里,与他这些根本就没有了家人的兄弟相比,他还有一大家人要养了。

这一次出征,又先发下了十两的赏银,这等于多拿了一个月的军饷,而且他还被告知,如果立了功,还会有额外的赏银,当然,如果战殁了,他的家会拿到一大笔抚恤银子,他家里的地,也从此不必再缴税,这是大明给予战死英雄家属的保障。

他当然不想死,但他更想立功。

明军是秦军完全不同的,如果大明能一直赢下去,那他就能继续拿更多的饷银和赏银,而现在,山上的这些人却想打断他的这个梦想,不把他们灭了,自己的弟弟妹妹还会有钱吃肉吗?爹娘还会有那样灿烂的笑容吗?

干死他们!

李大熊狠狠地在心里对自己说。

不得不说,在肖锵的治理之下,虎牢的大兵们,对于国家忠诚什么的这个概念是没有的,大家想得都是怎样活下去,忠君爱国什么的都得靠边站,谁能让我和我的家人活下去,我就给谁干。再说了,哨长说了,几百年前,根本就没有什么秦楚齐越呢,大家都是一个国家的人。

明军一直在改编的秦军之中大力宣扬这一个观点,其实是秦风等人想得太多了,最底层的这些老百姓大兵们,哪里有这些概念。活下去,活得更好,才是他们现在唯一的追求。

即便是明军的士兵,不也是为了保住他们现在的生活和家人现在的幸福才拼命作战的么?什么家国情怀,在这个时代,基本上都是扯淡。

李大熊很喜欢手时的这台弩机,听到卡的一声响,他便知道箭匣已经上好,他转动着弩机,看着前方不远处激烈的战场,两方面的人缴杀在一起,很难让他发挥出弩机的作用,他扳动了弩机之上的一个板机,将弩机切换到了单箭的射击方式。咪着眼睛瞄准着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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