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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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岸,江浩坤脸色铁青,抚远军中,除了他自己是九级高手,这个老者的身手便是最突出的一个了,却是死得如此厚囊,他总不可能自己是冲锋陷阵。

“加派兵力,他们人并不多,就是有有堆,也给我堆死他们。”他怒气勃发地道。

天色渐晚,洛水两岸,却是火光冲天,将江面照得透亮,河滩之上,越来越多的抚远军士兵渡过河来,向着河堤发起一阵阵的狂攻,刘兴文在河堤之上的防守,已经有数处被突破,这一次,便是刘兴文也加入到了战斗之中,河堤争夺战,已经到了白热化的阶段。

激战之中,刘兴文突然回过头来,脸上露出了喜色,他听到了马蹄之声。围杀江来的战事终于结束,皇帝陛下的军队已经赶过来了。

如雷的马蹄之声,让河北岸的江浩坤脸色一片雪白,他知道,一切都结束了,江来完蛋了,他的所有计划,也都化为了泡影。

“退兵,退兵!”他喃喃地道。

身体有些发软,他瞪大眼睛看着南岸,那里,一面大明日月旗出现在他的眼眸之中,而上面镶中的黄边,让他双眼有些发直。

镶黄边的大明日月旗,带着骷髅头的烈火战刀旗,已经清楚地告诉了他,绞杀了江来一万右军的是什么人。

“秦风,秦风,你为什么没有出现在蛮人面前,却到了我这里,难道你就这么有把握,你守得住防线,挡得住蛮人吗?要是挡不住蛮人,你的越京城就完了。”他喃喃地道,有些无力的策转马头,缓缓向着远处的一片黑暗退去。

留在南岸的士兵,过来的时候很容易,但想退回去可就没那么容易了,木筏子成了争抢的东西,更多的人,直接跳进了河里,拼命向着对岸游去,可是他们身上却穿着甲胄,哪怕丢掉了手中的武器,但盔甲仍然很重,平时在陆地之上也许不觉得什么,但在激战一天之后又要横渡洛水,这点重量,却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不少人游到河中,便已是力竭,骨嘟骨嘟地喝着江水,无力的沉下江去。

敢死营士兵纷纷跃下马来,与厚土营士兵一起,冲向了河堤。

秦风策马,缓缓走上河堤,满身是血的刘兴文一脸喜色的迎了上来,“陛下,幸不辱命!”

秦风微笑点头,拍了拍他的肩头:“刘岱表现很不错,刘氏后继有人,我大明帝国又多添一员猛将啊!”

刘兴文咧开大嘴,高兴之极,也不隐讳,在这位陛下之前,遮遮掩掩反而会让他瞧不起:“还望陛下多多栽培刘岱。”

“这是自然的。”秦风点了点头,刘氏刘老爷子已是风中之烛,刘兴文现在已经落后了其它几家,到了刘岱身上,当然该扶持一下了。

第六百零七章

深山悍匪

大柱窝了一肚子的火。

大明建国后第一场大战,他居然没有赶上。这让他对长阳郡郡守马向南是半点好脸也欠奉,率领一半撼山营进了长阳郡之后,就一直在马向南面前摆出了一张臭脸。马向南倒也好涵养,照样笑嘻嘻的在他面前晃来晃去。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

吴昕旧部吴岭又出现了。这位悍将,在当年与莫洛配合,险些便将宝清打下来,真真正正吓了马向南一大跳的家伙,如今又在长阳郡内开始游荡了。

逃窜进大山的吴岭,对于大明帝国的招降视而不见,反而在大明正式建国之后,又开始活跃起来了,这让马向南头痛不已,长阳郡本就是山区,大山延绵不绝,吴岭头一榔头西一棒子,不时会下山来游荡一趟。这些残存下来的原顺天军士兵,现在一个个都如同大山之中的野狼,不但凶残,而且狡滑之极。

正在着手复兴长阳的马向南对此束手无策,吴岭倒也不是说杀了多少人,而是你好不容易建起一个村子,过不了几天,他就下山来一个扫荡,将能抢的东西尽数抢光,然后给你留下一群光溜溜的人儿。近一段时间,更是得寸进尺,抢了东西之后,还将一些青壮男子裹协进山,看那模样,当然是为了补充人手了。

对于这样一支以骚扰,游击,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流窜匪徒,不管马向南采取什么防范措施,仍是防不胜防,屡次中招。眼见着辛辛苦苦的投入一转眼就打了水漂,马向南痛心不已。钱没了还可以再想办法,青壮被裹协走更是让他抓狂,长阳郡本来就缺少壮劳力,马向南现在想尽一切办法吸引人口回流,可现在这副模样,连最基本的安全也保证不了,谁会愿意回来?

马向南用一份声泪俱下的奏折,换来了大柱撼山营进入长阳郡来负责剿灭这伙拒不投降的山匪。

吴岭是吴昕昔日旧部,当年误以为莫洛杀了吴昕,与另外几名吴昕旧部立时反叛,一场窝里斗之后,让太平军乘虚而入,一举将顺天军逼入绝境,也奠定了秦风后来一统越国最基本的调子。随着时间的推移,吴昕之死的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吴岭极度痛恨秦风,誓死不降太平军,宁可率领部下进山当了山匪,而进山的他们,也让秦风徒呼奈何。

太平军一统越国,建立大明帝国,深山之中的吴岭便决定来给秦风找不痛快了,那怕伤不了秦风的根基,恶心你一下也是好的。他想让秦风记住,深山之中,还有一个仇恨他的人存在。

长阳郡府衙,大柱黑着脸看着对面的马向南与鹰巢在长阳郡的分站负责人谢秋。“刚刚接到邸报,霹雳营在慈济大败抚远军左军,矿工营,敢死营,厚土营在新化全歼抚远右军,造反的江浩坤已经被赶回了老家。想来你们也看到了。”

他站起来吼道:“慈济一战,本来应当是我撼山营去打的,现在倒好,我在这里剿几个不知死活的山匪,天天在山里转悠,别说打仗,匪徒毛都没有摸到一根。真是便宜了邹明那小子啊,一战成名天下知,现在霹雳营名头大响,我们撼山营快要成为鸡胁了。”

看着怒发冲冠的大柱,马向南温和的笑道:“大柱将军,剿匪也好,战场杀敌也好,都是为了大明的根基更加牢固,并没有主次之分,其实相比起来,我们这里的情况比那边可要复杂多了,陛下让大柱将军来主持此事,那是看重大柱将军的能力。陛下曾多次说过,大柱将军粗中有细,是大将之才,慈化那样的战事,换谁去打不是一样呢?但我们长阳郡这事儿,还真只能由大柱将军来打啊!”

话说得让人舒服,大柱脸色稍霁,却仍是不肯领情:“马郡守,你也别给我管迷魂汤,我大柱情愿去那边,也比现在窝在这里无从下手要强多了。”

“大柱将军不必着急,已经有消息了。”马向南笑着,“具体情况,让谢秋来具体讲吧!”

谢秋是一个干瘦干瘦的中年人,穿着打扮,与长阳本地人毫无二致,如果在大街上看到这样一个人,不认识他的话,只会认为他就是一个农民罢了,但此时坐在郡守与实权将军面前,仍然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显示出极好的心理素质。

“大柱将军,吴岭是一员经验极其丰富的将领,而且是长阳本地土生土长的人,对这里的地形极其熟悉,而且行事没有任何规律,从他自宝清一战之后逃进深山,我们一直没有找到他的老巢所在地。”

“说重点,别说没用的。”大柱道。

“好,说重点。”谢秋一笑,“本来我们鹰巢对于吴岭一直也极其头痛,但这一次,我们终于抓住了机会,因为吴岭开始抢人了。很显然,他需要补充人手,我们就从这一点着手,终于将这个悍匪的狐狸尾巴抓住了。”

“你们是怎么做的?”听到这里,大柱也有些好奇了。

“很简单,他不是抢人么?我们在许多靠山的村子里,布置了我们的老鹰。”谢秋道:“这些人在吴岭的数次行动之中,被吴岭抢去了。”

听到这里,大柱不由大笑起来:“这么说来,你是抓住他的老巢了?”

“找到了。”谢秋道:“这些人都是农民吗?吴岭终究还是一个正规军官出身的山匪,这些人被抢上山之后,先是被送到他的大本营里洗脑,训练,然后再会并入他的部队,我们的老鹰一日前终于送出了情报,他们的老巢在云雾岭。”

大柱霍然站起:“云雾岭,好得很,这一次我要将他连锅端了。”

“且慢,大柱将军。吴岭此人狡诈之极,云雾岭虽然是他现在的老巢,但他随时可以抛弃这里另寻一个,所以我们这一次的行动,一定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其连根拔起,如果这一次再让吴岭跑了,以此人的机敏,必然会想到内部出了问题,那以后再想找他的漏洞可就难了。”谢秋道:“而且,云雾岭内,遍地都是山洞,这些山洞内部道路综错复杂,互相连接,而吴岭的军队便藏在这些山洞之中,这也是以前我们总是找不到他们的原因,现在我们的老鹰正在摸清这些山洞的脉络,还请大柱将军多等一段时间,等到具体的情报出来之后,我们再行动。这一次,鹰巢总部调了一支两百人的游隼过来,准备配合大柱将军一举解决这个麻烦。”

“游隼?”大柱脸色有些不豫。

谢秋察颜观色,善解人意地道:“大柱将军,游隼精于跟踪,刺杀,他们的任务与军队不同,就是要将漏网之鱼斩杀殆尽,他们最大的目标就是吴岭,您也知道,要是让吴岭再跑了,用不了多长时间,这家伙一定会再次出来作乱的。所以,这一次绝不容有失。”

“好,那我等你的消息。要快,江浩坤被打垮了缩了回去,但蛮人还在与我们激战呢,解决了这个麻烦,我就能赶上这一拨了,要是让章小猫他们快手快脚地将蛮人也击溃了,我就什么也捞不着了。”大柱点头道。

“这个大柱将军尽管放心,这仗啊,还有的打!”马向南嗬嗬笑道,那是知道秦风的磨刀石战略的。现在吴岭这个大麻烦要被解决了,心中也是大慰。

“切,这我也知道,但那些仗还有什么意思,那是给生瓜蛋子们准备的。”大柱不屑地道:“现在打,才有意思。”

云雾岭深处,最大的石窟之外,吴岭提着一罐酒坐在一块大石之上,进山快三年了,部队也从最初的三千人,缩减到了不到一半,绝大多数的人并不是战死的,而是冻饿,疾病夺去了他们的生命,在山中,缺医少药,一旦生病,受伤,便只能听天由命,扛得过来就是生,扛不过去就是死。

对于山下的招降公开,他不屑于顾。他现在最痛恨两个人,排在第一个的,倒不是秦风,而是出卖了吴昕将军行踪的陆一帆,秦风只能排在第二位。

如果说吴昕将军是死于正大光明的战场决战,吴岭不会有现在这样的仇恨,两军对垒,生死由命,但这样被暗算了,却让吴岭心结难解。

大明帝国是吧?好,我现在的确无法撼动你们,但我就要像你们躯体之上的一个脓疮,时不时就要发作一下,提醒一下你们记得我吴岭,记得吴昕将军。

一仰脖子,灌下一大口酒。连续几次下山,运气最好的便是最后一次,居然碰上了赶集的日子,抢了不少东西,更重要的是,他补充了不少的青壮进来,这些人既然进了山,用不了多久,便会被同化成与他们一样的人。这些酒便是这一次抢来的,当然,还有粮食。夏天到了,距离冬天可就更近了一些。明国派来了整整一个战营进入长阳郡,而且还是在大战之时,倒也真是看得起自己了。现在当然要避避锋芒,他就不信,这整整一个战营会一直呆在长阳郡不走。

入秋过后,肯定还要下山几次,要筹集到足够的粮食越冬。

第六百零八章

封洞

茂密的从林之中,一队五人的巡逻兵,懒洋洋的穿行在林间小道之上。这里,距离云雾岭吴岭的大本营五里之遥。虽然现在吴岭被称作是匪,但出身正规军队的他,依然保持着军队之中的一贯作风,大本营外,设立了不少的前沿哨所和岗位,以便警戒,以防被人偷袭。

不过对于士兵们来说,几年的山匪生涯,却已经将他们原本的军人作风磨灭了大半,这一队五人哨兵,因为远离了大本营,更是有些放浪形骸了。一个个袒胸露乳,手里虽然提着刀,却一个个走起路来东摇西摆,其中一个,更是还哼着乡下俚曲儿。

这深山老林之中,能有什么人来找他们的麻烦,官兵么?那些官兵哪一次进山,不是大张旗鼓,搞得轰轰烈烈,还隔着十万八千里呢,就已经知道他们进山了。

天上虽然明月当空,但落在林间的却只有一缕缕若有若无的光线,借着这点光线,几名士兵摇摇摆摆的向前走着,像他们这样的哨所,一共有五个,他们这里,是最前面一个,每个哨所里有十名士兵,五人一班,每一个时辰巡逻一次,一个时辰,也刚好让他们绕着山腰走一圈。

行走的时辰是固定的,因为五个哨所巡逻的时间是错开的,以确保每个点,在每一个方向上都会有士兵在巡逻望风。

前方的树林上方出现了一个大大的空洞,从这个空洞敲出去,月亮已经西斜了,走完这一趟,便可以美美的睡上一觉,不必再换班了。

路边草从之中突然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似乎有什么东西受到了惊吓,正在向远处逃开,走了一会儿,却又停了下来,然后又向着另一侧移动。

“兔子!”一名士兵眼睛一亮,作为在山中流窜了好几年的他们,对于这些小玩意儿的习性可谓是了若指掌。前两年,他们粮食奇缺,那个时候,满山的野物,别说是兔子了,便是老鼠,也几乎被他们赶尽杀绝。只到在云雾岭安下家来,情况才慢慢地好转。

“我去捉来,回去之后,可以先美美的吃上一顿烤全兔。”中间的一名士兵嗖的一声,一下子窜到了旁边的树林之中。

其它几人也都嘻嘻哈哈的停了下来,睡前再消个夜,也是蛮不错的。

“手脚麻利点,可别空着手回来。”一人打着哈哈道。

林间隔断了几人的视线,只听见身体穿过丛林的沙沙声。

士兵的前方,的确有一只兔子。他弯下腰,盯着兔子,兔子也在看着他,就在士兵矮身扑向兔子的时候,兔子嗖的一下,跳进了身后的一丛茅草之中,士兵一个虎跳,直接扑到了茅草之中,两手牢牢地抓着了兔子,手中还拎着兔子,但眼睛却直了。

茅草从中,有一个人,全身都包裹在黑衣之中,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正盯着士兵,士兵张大了嘴,瞬间惊呆了,下一刻,他感到嘴里有点甜,然后便看到对面的黑衣人,正在慢慢的从自己的嘴里抽出一根细细的东西,那上面有东西在往下滴。

他想喊,嘴里却瞬间被腥甜的东西填满。

黑衣人一手抓住了他手里的兔子,另一只手摸上了他的咽喉,轻轻一捏,喀的一声,士兵脑袋一歪,倒在了茅草丛中。

“小乙,快一点。”外面传来了其它士兵的不耐烦的声音。

黑衣人直起身子,在他身后,一左一右又闪出两个黑衣人来,三人对视一眼,另外两个悄无声息的消失在夜色之中。

第一个黑衣人看了一眼手中的兔子,低笑起来。突然一扬手,将兔子向外面发出声音的地方掷去,而他自己,也追在兔子身后,在草丛之中向前疾奔。

兔子迎面飞来,第一个士兵一伸手,将兔子握住,眼前黑影一闪,一个人影几乎是随在兔子之后,从林间窜了出来,手中一柄短刀,哧的一声没入到了士兵的小腹之中。黑影来得太快,一刀毙命,第一个士兵手中还拿着兔子,但人却已经没命了。

两条黑索一左一右飞来,将最后两个惊呆了的士卒的脑袋套住,只是一拉,便拖翻在地,身体嗖嗖的便被拖向林间,而杀掉第一个士兵的黑衣人,整个人从死去士兵胯下钻了过来,手腕一翻,短刀又将第二个士兵捅了一个透心凉。

三个黑衣人聚集在一起,打了几个手势,犹如鬼魅一般的消失在夜色之中。

这些黑衣人来自大明鹰巢,他们有一个统一的名称,游隼。

山下的哨所,正在被游隼一个接着一个的拔除,而在他们的身后,一队队轻装的士兵正向着云雾岭急速推进,为首一人,正是撼山营统领将军大柱。手里提着的是他在大明军官之中独树一帜的大铁棍。

云雾岭下设有岗哨,山上自然也设有警戒士兵,不过山下,都是由老兵担任,山上,却是一名老兵带上几个菜鸟守夜。山下当然不能用菜鸟,这些刚刚被掳上山的家伙,要是放到山下,说不定马上就要开溜了。但在山上,却可以放心大胆的使用。

老兵全副武装,手里的刀更是明晃晃的就握在手里,而几个菜鸟却是赤手空拳,一个个战战兢兢地跟在他的身后,老老实实的跟在老兵的身后,听着老兵一边骂街,一边给他们讲述一些放哨站岗要注意的事项。

老兵只管在喋喋不休,并没有注意到原本排在队尾的一个身材最为瘦小的青年,已经不动声色的慢慢到了他的身后。

青年的肩膀瑟缩着,脑袋低着,与其它菜鸟并没有什么两样,但在他的袖管里,却滑出了一样东西,一根一头削得极尖的木棍,木棍并不长,就只有手掌长短,但在尾部,却有一个横端,显然这个年轻人是为了握得更稳。今天一个下午,他随手在地上捡了这根木棍,慢慢地磨成了现在这个模样。

小木棍本来没有什么用,但磨尖之后,落在他的手中,便是杀人的利器。

青年的身体贴紧了身前的老兵,老兵一脸怒气的回过头来,正想喝骂,青年的一只手按上了他紧握着刀柄的手,另一只手曲肘,短棍夹在食中两指之间,径直插向了老兵的颈间。

短棍轻而易举的插进了颈间,老兵那只平素杀人如麻,单手便能提起百余斤石锁的手,被那青年按着,那刀却是半寸也没有拔出来。

他眼中的愤怒,慢慢的变成了惊愕,然后是恐惧。

他自己是老兵,杀人如麻,而这个青年,杀人更是干脆利落,这怎么可能是一个被掳上山来的菜鸟的表现,有阴谋,云雾岭要完蛋。

他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慢慢地滑倒在青年的怀里。

青年微笑着拥抱着老兵,转过身来,看着身后,那几个僵在哪里的菜鸟,“闭嘴,不许作声,谁敢滋一声儿,我就杀了他。现在去那边,一排排坐好。”

几个真正的菜鸟身体发着抖,走到青年指定的地方坐好,青年搂着那老兵也坐到了他们中间,从他们身后看过去,这一排人好好的坐在哪里,却不会发现,那个老兵的鲜血正顺着青年的肩头,丝丝缕缕的往下流去,流过青年的身体,再慢慢地浸湿了他们的身前。

夜色之中,传来了夜鸢的鸣叫之声,那个青年脸上的笑意更浓,仰起脖子,同样的声音从他的喉咙之中发出,你来我往,连着鸣叫了几声之后,一个黑衣人从树丛之中冒出头来,几个起落之间,便到了青年人的面前。看了一眼靠在青年人身前那早已死去的老兵,微微点了点头。回身招了招手,一群群的黑衣人从他身后冒了出来。

青年人一抖身子,将老兵的身体掀倒在一边,站了起来,也不废话,直接用手里的那根短木棍,弯腰在直画了起来。

看着青年人画完了地图,黑衣人转过身来,一连串的手势比出,身后的黑衣人瞬间便散开,一队队的离开了原地。

青年人在地上的画的是云雾岭藏兵山洞之中的各个出口位置,那些游隼是要去引领军队封住这些出口。

青年人转过身来,对那几个吓得浑身发抖的菜鸟道:“不要怕,我们是官府的人,现在你们沿着这条路往下走百余米,有一个小山洞,去那里藏着吧,等到我们剿灭了土匪,你们就可以回家去继续种田了。”

几个菜鸟一声也不敢做,向青年人深深的弯腰行了一礼,转身便向下方跑去。

半柱香功夫之后,大柱出现了在洞口,看着那个黑黝黝的洞口,冷笑道:“原来这些山老鼠一直躲在洞中,难怪一直找不到你们,今天,老子可就要关门打狗了,吴岭,我倒要看看,你还能往哪里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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