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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愕然之下,他加快了脚步,向着开平郡赶来。在他想来,秦军既然已经杀来,那洛一水必然会率军奋起抵抗,与秦军决一死战的。

鱼烤好了。

从火上取下鱼,撕去外面的焦皮,露出内里白皙嫩滑的鱼肉,莫洛大口地吃了起来,腰里系着一个葫芦,内里装满了烈酒,吃几口鱼肉,喝一大口酒。

河面之上,飘来了一些尸体,莫洛咦了一声,走到河边,看向这些尸体,尸体之上,还在向外泛着鲜血,看来死去不久,看这些尸体的数量,距自己不远处,一定是在发生一场两军对垒的大战。

但是为什么,飘下来的都是越军的尸体呢?

他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回水湾,水流到了这里,转了一个大圈,在他面前形成了一大片平静的水域,此刻,这片水域之中,越来越多的尸体飘了下来,聚集到了一起。

虽然身上的制服有区别,但这只是越军不多编制之间的区别,他们都是越军。

好像这场战事,是一场一面倒的屠杀而不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战争。否则,为什么只有不同编制部队之间越军的尸体,而没有一个秦人的?

在莫洛的心里,现在在顺平郡与开平郡的交界处厮杀打斗的,难道不是秦人和越人吗?

几口吃掉了剩下的鱼肉,他从沙滩之上捡起了他的穿云弓,背在了背上,顺着河滩,向前方疾奔而去。

事实正如莫洛所猜想的那样,这一场战事,的确是一场一面倒的屠杀,只不过交战的双方都是越国军队而已,数万军队将萧正刚和他的五千部属包围在一起,将他们一点一点的逼到了洛水边上。

前面是看不到边际的敌人,身后是滔滔汹涌的洛水,萧正刚已是无路可走,不停的冲击,突围,越来越多的人倒在了洛水边。洛水之上,尽是飘浮的尸体。

在所有部属几乎全要死光的时候,萧正刚终于杀出了重围,他的部下用自己的生命努力为他创造出了一条逃亡的通道,沿着洛水,他策马狂奔,但在他的身后,养精蓄锐的洛一水正策马追来。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既然萧正刚不愿投降,那洛一水自然不可能容他活下来。现在的越国已几无可战之大将,杀了萧正刚,洛一水前进的道路之上,再也没有人能与他有资格在战场之上一较上下。

第四百五十五章

师兄弟

莫洛停下了脚步,在前方,两匹战马正一前一后,沿着洛河的堤岸向着他的方向狂奔而来,前面一个须发皆白,此时看起来狼狈异常,须发半红半白,那是鲜血溅了上去,头盔早已不知去向,身上更是血迹斑斑。而后面一个,却正是他朝思暮想地想要见到的人。

他的师兄,洛一水。

他年纪其实比洛一水要大,但洛一水却比他要入门早上许多,洛一水在极小的时候,便已经拜入到了卫庄的门下,而洛一水却是在成年之后,因为当山匪打劫卫庄,却因为卫庄惜才而收入门下的。

看到洛一水正在猛追前面的老将,莫洛不假思索,取弓,搭箭,一声鸣响,穿云箭破空而去,声未响,箭已至。萧正刚猛勒马头,战马长嘶一声,人立而起,飞来的羽箭却是无声无息的自战马的前胸透入,射入之时,只是一个小小的箭洞,但出来之时,却是将马背开出一个大洞。

萧正刚的武道修为不低,比起洛一水也不过稍弱,要不然也不可能从重重围困之中杀出,但狼狈的奔逃之中,他万万想不到,前方随随便便一个人射出来一支箭,便有着如此大的破坏力,等箭入马体,啸声才传至,箭破马体而出的时候,他这才陡然反应过来。

“穿云箭!”他凄厉的叫了起来,整个人从马背上倒飞而出,手中刀在这一瞬间不知挥出多少次,斩在仍然如闪电一般直飞过来的穿云箭之上。

空中火光四溅,穿云箭终于无力坠下,空中的萧正刚亦是一口鲜血喷出,落下地来,单膝跪倒在地上,以刀拄地,抬眼看着对面的那个瘦高的大汉,此时,那人的箭上已经搭上了第二支箭,正遥遥的对准着他。

但莫洛的这一箭并没有射出来,因为萧正刚只是来得及抬头看了他一眼,胸前便透出了一支长枪。

竭力避开这突出其来的穿云箭,萧正刚已是竭尽全力,身后的洛一水全力一击,他再也无力避开,甚至连闪避的动作也没有做出来,便已是被一枪穿透。附着在枪上的碧海生潮内力,瞬间便让他全身的骨头根根碎裂,他软塌塌的挂在墙上,却仍然努力地回头,瞪大了他死不瞑目的眼睛,看着洛一水。

这眼光,让洛一水极不舒服,枪杆一抖,抽出长枪,任由萧正刚的尸体跌落在了满地黄沙之中,鲜血顷刻之间便浸透了身下的黄沙。

抬头,看向莫洛,洛一水的脸上露出笑容,但旋即,他便只觉得浑身的汗毛根根倒竖,极度危险的感觉从内心深处直浮起来。

萧正刚死了,莫洛并没有放下他的箭,穿云弓抬起,穿云箭遥遥对准的却是洛一水。

“师弟,你干什么?”洛一水提着枪,横在胸前,看着莫洛,大声道。

莫洛不说话,只是恨恨地瞧着洛一水,随着洛一水胯下战马的移动,箭头也在不停的移动着。

“师弟,放下箭来!”洛一水再次喝道:“我是洛一水,你的师兄,你不认得吗?”

弓未放下,箭仍在弦上,莫洛充满恨意的声音传来:“我认得你是师兄,你还认得我是师弟吗?三年之前,要不是我千里赶来救了你的性命,你早就死了,可你干了什么?你害得我好苦。”

“我做什么害你了?”洛一水两手一摊,无辜地看着莫洛。

莫洛大怒:“如果不是你杀了吴昕,吴世雄,吴岭这些蠢货怎么会一心认定是我杀了他?碧海生潮,这世间除了师父,就只有你,我两个人练成了,你杀了吴昕,这笔帐却算在我的头上,吴昕旧部造反,顺天军内讧,太平军趁火打劫,如果不是这样,我怎么可能丢了长阳全郡,怎么会被迫退居上青林?怎么会穷途末路之下与楚人翻脸?怎么会被楚军与太平军夹击而使部众死伤殆尽?落到了今天这样孤身一人的地步?”

莫洛一连串的反问,让洛一水满脸苦笑。他摇着头,将手里的长枪夺的一声插在地上,翻身下马,空着两手,向着莫洛一路走去。

“师弟,这件事情,你听我解释。我们兄弟两人,虽然说不上感情有多好,但怎么也是师兄弟,你总会给我说话的机会吧!”

看着浑身松去劲力,毫无防备向自己走来的洛一水,莫洛犹豫片刻,还是缓缓垂下了手中的弓箭。

“你能有什么话说?难道我变成这样,就是你想要的么?”他有些伤感起来。

“师弟,你也看到了,我现在已经正式起兵,如果你声势浩大,那你我兄弟二人,正是珠联璧合,相得益彰,我怎么会愿意看到你这样?”洛一水站到了莫洛跟前,看着对方,道。“师弟,坐下来,咱们兄弟两个好好聊一聊。”

师兄弟两人并肩坐在了洛河边上,看着奔腾的河水,洛一水感慨地道:“师弟,还记得当年我们在师父门下的时候吗?你入门之时,我还只有十岁左右吧,虽然你叫我师兄,但其实在平时,都是你一直在照顾我。那十年日子,其实是我们兄弟两个感情最好的一段时间吧!”

莫洛默默的点点头:“那倒是。后来你也长大了,咱们两个,终究一个是贵胄子弟,一个是贫穷小子,在很多事情之上,认知根本就完全不同,所以我也就只能离开了。一晃也就是那么多年过去了。”

“三年之前,要不是你飞马赶来救我,我就真死了。”洛一水感慨地道:“除开师父,你是我在这世上最后一位亲人了。”

“三年之前,你要是听我的话,又怎么会走这么多的弯路?”莫洛冷笑:“那是你要起兵,说不定此刻,越京城那把椅子上坐的已经是你了。”

“我那个时候,想得太多了。”洛一水低下头:“师父一直不是那么教导我的。”

“不是我背后说师父,他就是书读得太多,一肚子的迂腐和不合时宜,我知道他后来越来越不喜欢我了,因为我离经叛道,师父把我当成不安定分子,我简直怀疑我要不是他的弟子,他说不定会宰了我。”

“怎么会?师父对我说过,我始终是朝堂上的人,而只有你,才是适宜传承他武道的真正人选。”洛一水摇头道。

“这三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你为什么杀了吴昕?”莫洛念念不忘的便是这一个问题。

洛一水叹了一口气:“三年之前,我离开你之后,便遇到了一系列的追杀,那些追杀我的人来自齐国。连番恶战,我虽然杀了他们好几个高手,但自己也终于是受了重伤。”

他沉默片刻,才接着道:“直到去年年底,在高湖,我亲眼目睹了齐楚的那一场大战,齐人飞舞的旗帜,如潮的兵锋,才让我彻底清醒了过来,我这才想起了我是谁?”

“你,你是说这三年,你完全失去了记忆?”莫洛骇然道。

洛一水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是,我失去了记忆。奇怪的是,当我在高湖恢复意识之后,这二年多的生活,居然历历在目,一点也没有忘记,我被丰县一位地主的小姐救了回去,她给我请了大夫,保住了我的性命,但我的智力却只有十来岁的少年那个样子了,师弟,你知道吗?我居然叫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姐姐,而且一叫就是两年多。”

莫洛却没有笑。

“更巧的是,这个时候秦风到了越国,到了丰县,阴差阳错之下,这位姓王的地主加入到了秦风的军队之中,我也自然跟着这一家人到了军中,后来便一直住在了太平城。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便成了秦风一个得力的打手。”洛一水苦笑着看着莫洛。“吴昕就是在这个时候被我杀的。”

“原来一切都是秦风在背后捣鬼。”莫洛愤怒地道。

洛一水点点头,“不错,太平军要拿下长阳郡,但吴昕却是他的一大障碍,除掉吴昕,早就在太平军的计划当中,刚刚这个时候,你与吴昕却产生了隙嫌,终是给了他们机会。师弟,不是我说你,你是不该疏离吴昕的,他是你的麾下有威信而且最有军事素养和战略眼光的一个人,即便是在我看来,他也是大将之才。”

“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莫洛叹了一口气:“这世上并没有后悔药可吃。”

“师弟,你那样是不行的,你麾下人虽多,但却尽是一群乌合之众,真正的军队不是你想的那样。”洛一水回头看了看远处正在向这里涌来的黑压压的军队。“真正的军队,令行禁止,真正的军人,兼有义、理、志、忠信与服从,责任感、使命感与荣耀感随时在他们的血液中澎湃,对领袖忠诚,对同袍爱护,对家人惦念,对爱人牵挂,对自己要求近乎完美与苛刻,始终坚定自己的信仰与做人的准则,把责任与荣耀看得比生命更重要,绝不背叛与妥协,他们的存在就是为了履行诺言、捍卫信仰、忠于责任而存在。”

“你的军队,达到了这一点吗?”莫洛问道。

洛一水摇摇头:“还没有,这是我心目之中最完美的,但现在,他们还差得很远,但他们至少已经做到了一点。”

洛一水坐在哪里,没有回头,却举起了自己的手。

随着他的手举起,不远处正在靠近的军队前方,数名带队的将官也随之举起了手,然后,整个军队便默默的停在了那里,毫无声息。

“师弟,跟着我干吧。我需要你这样的猛将。”洛一水微笑道:“冲锋陷阵,一箭毙敌,撼人心魄,夺人心志。”

第四百五十六章

真的军队和男人

“真正的军队,令行禁止,真正的军人,兼有义、理、志、忠信与服从,责任感、使命感与荣耀感随时在他们的血液中澎湃,对领袖忠诚,对同袍爱护,对家人惦念,对爱人牵挂,对自己要求近乎完美与苛刻,始终坚定自己的信仰与做人的准则,把责任与荣耀看得比生命更重要,绝不背叛与妥协。”

洛一水肯定想不到,就在他说这番话的时候,在距离他很远的地方,另一个男人也在说着同样的一番话。说这番话的时候,这个男人正老老实实的盘腿坐在地上,身后,一个看起来极清秀的士兵,正手拿着剃刀,在替他刮着头发。

和尚有些伤感地低声道:“你不知道,在秦老大到敢死营之前,我们敢死营就是人渣集中地,什么人都有啊!”

“感觉你离开了敢死营之后,还是一个人渣啊!”身后传来了卟哧一声忍俊不禁的笑声。

头发纷纷落地,慢慢的露出了青茬茬的头皮,也露出了里面原先的戒疤。听到身后的调笑声,和尚不禁红了脸,“那是因为我以为秦老大已经死了,你不知道,那时的我,完全没有了人生的方向。小猫他们想着要复仇,可是我觉得老大死了,谁能捏合敢死营?又怎么能有能力复仇,心丧若死,你这样的大小姐,怎么会理解我当时的感受,我离开了那个在哪里呆一天就会让人伤心一天的队伍,浪迹天涯,重操旧业,打得注意就是活一天算一天,哪一天被人逮着就死了算了。那知到会遇到你这个奇葩!啊呀……”

一声惨叫,却是被身后的人来了一下狠的,手上不停地在刮着头发,另一只手却悄悄地垂下,捏出了和尚的软肉,狠狠一扭。

听到和尚的惨叫,周围正在休息的民夫们和士兵们都扭头瞧向他们这边,和尚赶紧正襟危坐,端正面孔。

“下手轻一些!”他悄没声的道。

“轻了你就没记性!”后头的声音也很低,但却充满着威胁意味。“你们秦老大还说了一些什么?”

“老大还说过,男人的一生就是为了履行诺言、捍卫信仰、忠于责任而存在。”和尚想了想,道。

“你们这个秦老大还真不是一个简单人物呢,说得真好,和尚,我可跟你说,那天你要是敢违备对我的诺言,我也不杀你,就一刀劁了你便罢。”

和尚打了一个寒颤,连声道:“你放心吧,我哪里敢?从遇到过你之后,我说过的每一句话都是兑现了的,而且从来没有说过一句假话。”

“哼哼,量你也不敢!”得意的声音传来,唰唰的声音连续不断地响起,一小会儿功夫之后,冰凉的小手轻轻地抚摸过头皮,“好了。”

和尚抬手抚摸着自己光溜溜的头皮,这一霎那间,他似乎又回到了当年在敢死营的时候。

清秀的小兵自然是他的老婆余秀娥,盘膝坐在和尚的对面,两手撑着下巴,歪着脑袋,看着对方,笑道:“能给我多说说你们敢死营的事情吗?哼,跟我结婚两年,居然连你出身这么大的事情都没有说实话,一直胡乱编造,你知道吗?我爹爹还专门派人去查过你,不过完全没有查出来,敢情你在敢死营这种地方,难怪查不出一丝一毫的信息。要不是咱们早就生米煮成了熟饭,我老爹说不定会砍了你。”

和尚干咳了两声,心道我这卖相还是不错的,一身武功也不错,在你爹面前一向乖巧好学,你老爹喜欢我着呢,要不是我收了你,只怕你现在还没有嫁出去,当然,这话他绝对是不敢说的,不然的话,只怕又是一顿暴打要上身了。

打不过老婆,也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和尚摸着头皮,突然想到一个可怕的问题,等回到了敢死营中,这个话题要是泄露出去,只怕遭人耻笑,怎么才能瞒住这一点不让那些家伙发现呢?

他觉得这个问题很挠头。

“在想什么啦?我在问你话呢?”对面伸出一支秀气的小手,崩崩敲着他的光头。

“我差不多是跟秦老大一起进敢死营的,那时候的他,就是靠着一对拳头,先在敢死营里打服了所有的人,那时候,他才只有十六岁。”和尚悠然道。“当然,敢死营里别的没有,那就是什么样的人才都有,机关,下毒,什么样的法子都用完了,结果都是下手的人结果很惨。从那以后,敢死营再也没有人敢惹他,从那以后,秦老大才开始对敢死营开始改造。”

“你呢,对他下过手没有?”

“当然干过,当然也被揍得极惨!”

“我们男人可真是一些贱骨头,不打不服。”余秀娥笑咪咪地看着和尚的光头,和尚赶紧捂住了脑袋。

“不知怎的,看着你这个油光光的头,就是想来敲几拳头。”余秀娥大笑,听了这话,和尚赶紧扯过一件衣服,盖住了脑袋。

“其实不止敢死营,但凡军队之中,拳头不硬那是说不上话的。”和尚道。“这段话,秦老大要求我们每一个都背下来,那时的他说要我们这些人渣真正理解这些话的意思,恐怕不是短时间内能做到的,但只要天天背着,天天做着,终有一天,我们会成为那样的男人,说实话,当时听他说这话的时候,我都觉得简直是一个笑话。”

“后来呢?”

“后来,我们敢死营真的成了这样一群人。我们成了楚国西部边军之中战斗力最强的一支部队,当然,这个信条,还是只在敢死营内适用,不但敌人怕我们,友军也怕我们。因为我们的效忠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秦老大。我们的责任和荣耀就是让敢死营百战百胜。”和尚握起了拳头,在空中晃了晃。

“可是这样一支百胜之师,最后却是毁在了自己人手上。”激昂的和尚突然垂下了头,声音也呜咽了起来,“我当时就眼睁睁地看着,看着我的五百弟兄一个个倒在箭雨之中,倒在长枪之下,倒在火海之中,我却无能为力。”

看着昔日从来不流泪的和尚,竟然流下泪来,余秀娥心中怜意大起,站起身来,将那颗光脑袋轻轻地揽在怀里,“好啦好啦,过去的事情,别再想啦,你们秦老大现在不是又发达了吗?终有一天,你跟着他再杀回去,将仇人们一个个杀光不就好啦!”

“当然,我们会杀回去,哪怕敌人再强大,我们也会杀回去。”和尚呜咽着道。

一个士兵,抱着一个头上有戒疤的光头,这副场景,怎么看都很怪异,周边的士兵和民夫们一个个都转过头瞧着他们。

余秀娥抬头,看到这些一张张怪异得甚至有些扭曲的脸庞,轻哼了一声,脚一勾,躺在地上的比她还要高的大刀一下子飞到了空中,单手挚着这柄几十斤重的大刀,平平的抬起,指着那些人,“看什么看,谁敢再看?”

所有人一下子垂下了头,这一路之上,他们没少看到这个个子小小,说话也娘里娘气的家伙,挥舞着这柄大刀,教训了不知多少不开眼的人。长阳郡可不是沙阳郡,刚刚归到太平军的控制之下,乡野之间,匪徒可真是不少。

那柄刀,好几十斤重啊,平常一个人,平端起来就费劲得很,但这个家伙拿在手里,却好像是纸糊的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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