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卓越的天才,最强的剑斗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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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鲁士?”
“那是什么人,好高的人气啊,连胜440场的剑斗士嘛,听起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观众席上,青雉斜躺在了座椅上面,脚边,是他买的大包小包的零食。
此时的青雉看到周围人群汹涌的模样,也是好奇的坐直了身子,目光投向了擂台中央。而缘一这一会儿正吃着买来的五星状特色水果,同样也是兴致勃勃的看向了擂台中央。
居鲁士。
这个人物,纵使是这么多年过去了,缘一依旧还有印象。
这家伙在15岁的时候为了给死去的好朋友报仇,成为了一个杀人犯。甚至在被抓捕的时候,还用钝器袭击了力库王,成功砸中了力库王的脑袋,在他即将被卫兵们开枪杀死的时候。
力库王突然阻止了手下。
也许是因为居鲁士那重情重义的品性,也许是可惜居鲁士那卓越的战斗天赋,总之,力库王放过了居鲁士。
只不过,居鲁士杀人犯的身份,并没有因此而得到改变,而且无论是杀人还是袭击力库王,都是重罪,足以判处死刑。
力库王随后将居鲁士带到了德雷斯罗萨的竞技场,许诺他只要能够胜利100场,就给居鲁士自由。
天赋卓越的居鲁士在竞技场之中开始将他的天赋兑现出来,无穷的战斗让他变得越来越强。不到半年的时间,他就完成了100胜。
完成了力库王许下的诺言之后,居鲁士却没有走出竞技场。因为杀人犯这个身份实在是受人厌恶,纵使他赢下了100场战斗,居鲁士也没能够改变他杀人犯的身份。
融入不了社会的居鲁士依旧是留在了竞技场之中,用战斗麻痹自己。
直到如今,居鲁士已经赢下了440场战斗,无论是实力,还是人气,都是竞技场之中最顶尖的存在。
少许,居鲁士和他的对手“狂暴海熊”走到了擂台中央。
狂暴海熊是一个身高达到了5米的巨汉,膀大腰圆,穿着披甲,头盔罩住了他的脸,只有眼睛的位置裸露在了外面。一手抓着满是尖刺的圆盾,一手抓着一柄和他人一样高的长斧,看起来相当有压迫感。
如今的居鲁士却还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不过这个少年却是身材高大,目测身高有两米多米,身材匀称,但是身体上面的肌肉却是异常发达,完全可以称得上是雄壮。
和他一比,青雉这个身高和对方差不多的家伙完全就是“细狗”。
并且和对手那全副武装的样子不同,居鲁士身上只是穿着一身残破的布衣,倒是下身穿着裙甲,手中拿着一柄双刃大剑,在阳光的照射下,寒光四溢,是一柄不错的武器。
但是和他的对手一比,居鲁士身上的装备实在是太过于简陋了。要不是他手里还有剑,出去要饭刚刚好.....
卖相...实在是太差了。
“嚯~那个就是居鲁士嘛,好魁梧,身上的甲胄看起来也很厉害的样子,怪不得能够赢这么多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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